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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6年)

发布时间:2024-10-12
浏览量:150

  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

  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6年)

  建设农业强省、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任重道远,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是根本出路。为推进我省农业科技自立自强,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强化科技对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的支撑作用,以新质生产力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我省实际,制定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农业科技工作会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动员大会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结合我省农业发展大局,围绕优势、特色、大宗农产品和制约农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难题,强化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双轮驱动”,推进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技术服务与产业需求有效对接,加快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为我省农业产业发展、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突出服务宗旨。围绕国家、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服务三农工作,服务科技创新,服务产业发展。把推动产业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全产业融合,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产业需求。按照产业发展规律和转型升级内在要求,加强对产业发展趋势、生产技术需求、产品市场动态的研究,找准制约产业发展的短板弱项,有针对性的开展研发、集成、示范。

  (三)坚持资源整合,突出协同创新。聚焦产业发展目标,打破部门、单位、区域、学科界限,聚集全省各相关单位、行业内的优势力量,合理配置产业发展各个环节的科技资源,注重产业发展实用技术的创新集成,注重科技与产业协同发展,搭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协同创新体系。

  (四)坚持示范带动,突出成果转化。建设一批区域性综合试验站,大力开展成果展示、综合技术集成、试验示范等,加大与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以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衔接与配合,着力推动农业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


  三、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

  围绕全产业链发展要求,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为主线,结合产业共性关键技术问题,按照全产业链配置科技力量,建立从产地到餐桌、从生产到消费、从研发到市场“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各个环节紧密衔接、环环相扣、服务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加快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全面提升我省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重点任务

  1.承担事关产业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前瞻性和应急性研发工作。开展协同创新和重点研发,有针对性地围绕产业链发展中的技术瓶颈、堵点问题,组织开展科技研发、集成、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

  2.作为省级农业科技特派员团队,积极响应“百千万工程”农业科技特派员乡村行服务,针对地市解决不了的紧急性或重大农技需求任务,包括产业发展和规划、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乡村人才培养等需求,及时组团下乡解决或承担任务。

  3.强化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技推广服务驿站、现代农业产业园的衔接与服务,组织开展产业技术培训和宣传推广服务。

  4.完成省农业农村厅安排的防灾减灾、救灾复产等工作任务。

  5.建立区域性综合试验站,做好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兽)药、新机具、新模式的试验示范、熟化集成和推广应用。

  6.开展生产调研、产业基础信息收集整理与动态分析,为政府决策、产业发展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

  7.衔接国家产业技术体系,承接国家体系创新成果,发挥国家体系对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的带动和辐射作用。


  四、体系架构

  (一)体系设置

  1.组建20个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纵向上,以广东优势、特色、大宗农产品为单元,组建水稻、油料作物、旱粮(甘薯、玉米等)、蔬菜、荔枝龙眼、柑橘、优稀水果、花卉、茶叶、农业微生物、甘蔗剑麻、南药(广陈皮、化橘红等)、生猪、牛羊、家禽、饲料、虾蟹、贝藻、淡水鱼、海水鱼等20个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

  2.组建8个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创新团队。横向上,以农业产业发展面临的共性关键技术领域为单元,组建加工与保鲜、智慧农业、设施与装备(种植方向)、设施与装备(养殖方向,重点是现代化海洋牧场)、绿色循环农业(含绿肥专题)、生物安全与防控(植物方向)、生物安全与防控(动物方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等8个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创新团队。

  (二)岗位设置

  1.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每个团队设首席专家1名、副首席专家1名、岗位专家5-8名、综合试验站3-5个、首席秘书1名。

  (1)首席专家。每个团队设立首席专家1名。首席专家所在工作单位为该创新团队建设依托单位,建设依托单位挂创新团队牌子(例如: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水稻产业技术体系)2024-2026)。

  主要职责:

  一是牵头组建创新团队,以融通产业全链条、定位长效、服务产业为标准,以全省视野推荐具有服务产业实力的副首席专家、岗位专家、综合试验站站长、首席秘书。

  二是根据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技术瓶颈问题,提出本体系产业科技需求,凝练科技研发任务和产业优化布局建议,为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每年提供一份产业发展报告及政策建议。

  三是负责本体系任务的组织实施和运行管理。以实现产业落地为目的,制定本产业技术体系的3年任务规划和年度计划,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3年内组织本体系3个以上成熟集成技术在试验站内孵化。

  四是强化学科协同与科研协作,搭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协同创新体系。以全省产业发展需求为定位,有针对性地围绕产业链发展中的技术瓶颈、堵点问题,加强与国家相关产业技术体系、省级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等的有效衔接,畅通科研协作通道,实现平台共享。

  五是强化技术集成应用。强化与相关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农技推广服务驿站、现代农业产业园等的有效对接,注重产业发展实用技术的集成应用与落地推广,组织开展相关产业技术培训和宣传推广服务。

  六是定期汇报和接受考核。为提升宏观统筹与要素共享,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送工作进展,提供素材,主管部门将定期制作广东农业科创简报并抄送每个团队。

  七是完成省农业农村厅安排的防灾减灾、救灾复产等工作任务。

  八是强化体系工作宣传。通过“首席专家谈农技”、“数字+农技田头课”及其他各类信息媒体平台,建立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通道,开展直播、短视频等系列宣传。

  (2)副首席专家。每个团队设立副首席专家1名(兼任岗位专家)。

  主要职责:

  全面协助首席专家做好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3)岗位专家。每个团队按照产业发展需求设立岗位专家5-8名。种植业类产业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和实际情况设置遗传改良、栽培与绿肥、病虫草害防控、机械化、加工、产业经济等岗位;养殖业类产业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和实际情况设置遗传改良、营养与饲料、疾病防控、机械化、加工、生产与环境控制、产业经济等岗位。

  主要职责:

  一是对首席专家负责,根据本体系任务要求,梳理该领域的产业技术需求和工作思路。

  二是根据岗位任务书要求,按时完成本岗位承担的科技研发、技术培训、指导服务等任务。

  三是指导综合试验站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试验示范,收集、监测和分析产业发展信息。

  四是服从首席专家工作安排,及时向首席专家汇报进展情况。

  (4)综合试验站站长。每个团队根据试验示范任务需求,以及生态特性、产品特色、优势区域代表性等因素,统筹考虑区域布局,设立综合试验站3-5个,每个综合试验站设站长1名。

  主要职责:

  一是在体系专家团队的指导下,开展技术集成、科技培训、信息收集等工作。

  二是根据签订的任务书要求,按时完成本试验站承担的试验、示范、推广等任务。

  三是服从首席专家工作安排,及时向首席专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5)首席秘书。每个团队设立首席秘书1名。

  主要职责:

  一是服务首席专家,保障首席专家的工作开展。

  二是联络本体系内各岗位专家与综合试验站站长,做好团队内部的沟通、协调工作。

  三是负责本体系的工作进展、宣传材料等报送工作。

  2.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创新团队。每个团队设立首席专家1名、副首席专家1名、专题专家5-8名、首席秘书1名。

  (1)首席专家。每个团队设立首席专家1名。首席专家所在工作单位为该创新团队建设依托单位,建设依托单位挂创新团队牌子(例如: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加工与保鲜共性关键技术)2024-2026)。

  主要职责:

  一是牵头组建创新团队,以融通产业全链条、定位长效、服务产业为标准,以全省视野推荐具有服务产业实力的副首席专家、专题专家、首席秘书。

  二是根据相关产业发展需求,围绕本领域凝练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方向和研发任务建议,为相关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和智库咨询,每年提供一份技术研发分析报告。

  三是负责本团队任务的组织实施和运行管理,以实现产业落地为目的,制定本团队的3年任务规划及年度计划,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专题专家。3年内服务相关产业组织3个以上成熟集成技术落地孵化。

  四是强化学科协同与科研协作,搭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协同创新体系。以全省产业发展需求为定位,有针对性地围绕产业链发展中的技术瓶颈、堵点问题,加强与相关国家产业技术体系、省级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等的有效衔接,畅通科研协作通道,实现平台共享。

  五是强化技术集成应用。强化与相关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农技推广服务驿站、现代农业产业园等的有效对接,注重产业发展实用技术的集成应用与落地推广,组织开展相关产业技术培训和宣传推广服务。

  六是定期汇报和接受考核。为提升宏观统筹与要素共享,创新团队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送工作进展,提供素材,主管部门将定期制作广东农业科创简报并抄送每个团队。

  七是完成省农业农村厅安排的防灾减灾、救灾复产等工作任务。

  八是强化团队工作宣传。通过“首席专家谈农技”、“数字+农技田头课”及其他各类信息媒体平台,建立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通道,开展直播、短视频等系列宣传。

  (2)副首席专家。每个团队设立副首席专家1名(兼任专题专家)。

  主要职责:

  全面协助首席专家做好团队建设相关工作。

  (3)专题专家。每个团队按照本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需求设立专题专家5-8名。

  主要职责:

  一是对首席专家负责,根据本团队任务要求,梳理该领域的科技需要和研究思路。

  二是根据岗位任务书要求,按时完成本岗位承担的科技研发、集成示范等任务。

  三是服从首席专家的工作安排,及时向首席专家汇报进展情况。

  (4)首席秘书。每个团队设立首席秘书1名。

  主要职责:

  一是服务首席专家,保障首席专家的工作开展。

  二是联络本团队内各专题专家,做好团队内部的沟通、协调工作。

  三是负责本团队的工作进展、宣传材料等报送工作。

  (三)资质条件

  1.首席专家:中国公民、身体健康、政治坚定、遵纪守法、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原则上从事本行业研究10年以上,拥有较高的学术威望和丰富的指导生产实践经验;有宏观战略思维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充足的时间下沉基层服务三农工作;所在单位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及以上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省内企业、港澳驻粤单位等,所在单位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条件、综合实力较强,且愿意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和保障。

  2.副首席专家:中国公民、身体健康、政治坚定、遵纪守法、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原则上从事本行业研究10年以上,在所属领域具有较高的造诣,熟悉产业;有大局意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充足的时间下沉基层服务三农工作;所在单位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市科研机构、推广机构、高等院校,省内企业、港澳驻粤单位等,所在单位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条件、综合实力较强,且愿意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和保障。

  3.岗位(专题)专家:中国公民、身体健康、政治坚定、遵纪守法、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原则上从事本行业研究10年以上,拥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丰富的指导生产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结共事能力;有充足的时间下沉基层服务三农工作;所在单位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市科研机构、推广机构、高等院校,省内企业、港澳驻粤单位等,所在单位愿意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和保障。

  4.综合试验站站长:综合试验站须为市、县级农业科研推广单位、产业主产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独立法人单位,无任何不良记录,具有至少3年以上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推广等经验,试验站站长须为基地法人或基地主要领导,年龄不超过50周岁,能积极主动配合创新团队相关工作。

  5.首席秘书:中国公民、身体健康、政治坚定、遵纪守法、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对该领域有一定了解;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四)遴选流程

  首席专家的确定,按照公开申请、单位推荐、主管部门资格审核、答辩、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从广东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及以上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省内企业、港澳驻粤单位中择优产生。

  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中,副首席专家和岗位专家由首席专家组织专家评审遴选产生;综合试验站站长和首席秘书由首席专家、副首席专家、岗位专家共同研究决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创新团队中,副首席专家和专题专家由首席专家组织专家评审遴选产生。首席专家根据遴选结果牵头组建团队成员,提出成员名单建议报主管部门审定。


  五、运行机制

  (一)组织管理

  省农业农村厅全面负责创新团队的组织管理工作。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创新团队的建设目标和任务确定提供论证决策服务。

  (二)任务执行

  首席专家负责牵头制定3年任务规划及年度计划,经审议通过后,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团队成员,并组织实施。各团队岗位(专题)专家、综合试验站及时收集、分析、整理产业生产实际问题、技术需求信息和疫情、灾情等动态信息,及时反馈首席专家,首席专家组织会诊并提出明确意见和建议后报省农业农村厅。

  (三)日常管理

  各团队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推进体系建设,保障体系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加强与省农业农村厅各业务处室及厅属各单位的对接融合,提供科技咨询和服务支撑;形成工作进展报送机制,每年及时报送体系工作进展、重大突破、推广示范成效等内容。

  (四)监督考核

  1.项目建设公开制。将各创新团队任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服务产业情况、技术集成推广应用等内容进行公开。

  2.项目实施年报制。根据主管部门通知要求,首席专家向主管部门报送上年度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团队考评结果(含所有考评过程材料)、产业发展报告(共性关键技术发展报告)等。

  3.不定期监督检查制。主管部门不定期抽取部分创新团队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创新团队服务产业发展的情况,动态监督创新团队建设情况。

  4.考核评价管理。考评分年度考评和终期考评。年度考评实行主管部门负责首席专家考核、首席专家负责团队成员考核。终期考评在创新团队建设周期第三年的下半年进行。终期考评由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开展终期考评的当年不再进行年度考评。


  六、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稳定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经费资金来源,主要用于与项目建设直接相关的研究开发、试验示范、推广、服务等费用。各创新团队经费安排额度视当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结合年度考评结果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

  (二)人员设施保障

  创新团队成员所在单位是创新团队依托单位,负责其工资福利、党政关系、人事管理和后勤保障,保证创新团队成员的办公条件、实验条件、仪器设备使用和试验示范用地(设施),支持建立研发团队开展产业技术研发活动。首席专家所在单位是整个体系创新团队建设依托单位,要给予组织、人力、经费等支持和保障。

  (三)管理制度保障

  逐步建立完善与国家体系的衔接、技术需求与任务确立、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监督考评、人员动态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和成果管理等制度,用制度促进创新团队建设的有效实施,保障创新和服务成效。


  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党的二十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动员大会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规范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建设、运行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创新团队是全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在我省的延伸和补充。通过创新团队建设,形成以产业为主线、农产品为单元,覆盖产前、产中、产后农业各领域和环节的全产业共性关键技术链条,形成科技支撑服务产业的新型科技服务组织模式。

  第三条 创新团队建设原则上以3年为实施周期,实行开放、流动、协作、竞争的运行机制,采取一次立项、分年实施、定期考评、动态管理的方式。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省农业农村厅全面负责创新团队的组织管理工作,发布创新团队管理办法,研究审定创新团队专家人选;审议确定各创新团队3年任务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创新团队建设、实施、监管等工作。

  第五条 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按照产业或研究领域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创新团队的建设目标和任务确定提供论证决策服务,成员由国家产业技术体系、中央驻粤单位、省级科研院校、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组成。

  第六条 创新团队建设依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单位,是创新团队建设的最直接的支持保障监督部门,负责创新团队建设相关基础设施、工作条件、制度政策等的配套、制订和落实,全力支持和保障创新团队建设,主动接受和配合创新团队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


  第三章 任务管理

  第七条 创新团队建设任务主要包括:

  (一)承担事关产业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前瞻性和应急性研发工作。开展协同创新和重点研发,有针对性地围绕产业链发展中的技术瓶颈、堵点问题,组织开展科技研发、集成、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

  (二)作为省级农业科技特派员团队,积极响应“百千万工程”农业科技特派员乡村行服务,针对地市解决不了的紧急性或重大农技需求任务,包括产业发展和规划、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乡村人才培养等需求,及时组团下乡解决或承担任务。

  (三)强化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技推广服务驿站、现代农业产业园的衔接与服务,组织开展产业技术培训和宣传推广服务。

  (四)完成省农业农村厅安排的防灾减灾、救灾复产等工作任务。

  (五)建立区域性综合试验站,做好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兽)药、新机具、新模式的试验示范、熟化集成和推广应用。

  (六)开展生产调研、产业基础信息收集整理与动态分析,为政府决策、产业发展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

  (七)衔接国家产业技术体系,承接国家体系创新成果,发挥国家体系对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的带动和辐射作用。

  第八条 各创新团队首席专家组织本团队成员,开展本产业技术体系或本研究领域任务规划的调研,提出本团队3年任务规划及年度计划,经省主管部门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九条 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创新团队任务规划,与创新团队依托单位和首席专家签订3年任务书和年度任务书。首席专家对每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各副首席专家、岗位(专题)专家、综合试验站站长分工责任,并分别与其签订任务委托协议(合作)书。

  第十条 创新团队依托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应切实加强创新团队建设的跟踪指导,加大对创新团队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根据项目任务书,重点检查项目建设内容、实施进展、资金使用及进度等,发现问题应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

  第十一条 创新团队建设过程中,各团队针对产业发展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向相关部门(单位)提出支持立项建议。各团队岗位(专题)专家、综合试验站站长及时收集、分析、整理产业生产实际问题、技术需求信息和疫情、灾情等动态信息,尽快反馈首席专家,首席专家组织会诊并提出明确意见和建议后报省农业农村厅。

  第十二条 创新团队作为全省农技服务金字塔中的一个重要力量,须做好传帮带工作,与经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乡土专家紧密连接。

  第十三条 创新团队应建立体系内部管理机制。各体系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推进体系建设,保障体系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档案制度,各体系须建立首席专家及成员工作档案,归档任务书、委托协议、合同、经费使用、工作总结等材料;二是日志制度,各体系应建立统一、完备的体系工作日志制度,记录重要工作和学术活动等工作内容;三是交流交互制度,以体系名义单独或联合举办国家和省级研讨会、交流会、展示会、对接会等活动;四是宣传制度,各体系通过各类信息媒体平台,建立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通道,重视体系工作宣传。

  第十四条 创新团队应建立体系与省农业农村厅各业务处室交流机制。创新团队应加强与省农业农村厅各业务处室的对接融合,及时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报送技术指导方案尤其是防灾减灾、抗灾复产等应对措施。

  第十五条 创新团队应建立工作进展报送机制。应及时报送团队工作进展、重大突破、推广示范成效等内容,主管部门将定期制定广东农业科创简报并发每个团队。


  第四章 人员和基地管理

  第十六条 创新团队按需设岗,按岗聘人,实行动态管理,总体相对稳定,根据岗位需要,明确聘任条件和资格。

  第十七条 创新团队建设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的确定,按照公开申请、单位推荐、主管部门资格审核、答辩、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从广东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及以上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省内企业、港澳驻粤单位中择优产生。

  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中,副首席专家和岗位专家由首席专家组织专家评审遴选产生;综合试验站站长和首席秘书由首席专家、副首席专家、岗位专家共同研究决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创新团队中,副首席专家和专题专家由首席专家组织专家评审遴选产生。首席专家根据遴选结果牵头组建团队成员,提出成员名单建议报主管部门审定。

  第十八条 首席专家、副首席专家、首席秘书、岗位(专题)专家、综合试验站站长实行聘任制,每3年为一个聘期。聘期内如有变更,按以下程序执行:

  (一)首席专家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由本人提出申请通过主管部门报送省农业农村厅,批复后终止首席专家职责,并组织重新遴选。

  (二)副首席专家工作单位在省内发生变动时,按岗随人走的原则调整,如果副首席专家因新单位、新工作无法顺利开展团队工作的,则终止原副首席专家工作,由首席专家重新推荐,通过首席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报送省农业农村厅批复确认。

  (三)岗位(专题)专家工作单位在省内发生变动时,按岗随人走的原则调整,如果岗位(专题)专家因新单位、新工作无法顺利开展团队工作的,则终止原岗位(专题)专家工作,由首席专家重新推荐,通过首席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报送省农业农村厅批复确认。

  (四)综合试验站站长因工作发生变动时,按人变基地不变的原则调整,由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报首席专家妥善安排新负责人选,并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报备。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不能继续承担试验示范工作的,则终止原试验站工作,由首席专家重新推荐,通过首席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报送省农业农村厅批复确认。

  (五)首席秘书发生变动时,由首席专家重新遴选新的秘书,并及时将新秘书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向省农业农村厅报备。


  第五章 考评管理

  第十九条 省农业农村厅对创新团队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考评,包括不定期监督检查、年度考评、终期考评。年度考评于每年度项目结束时进行;终期考评在创新团队建设周期第三年的下半年进行。开展终期考评的当年不再进行年度考评。

  第二十条 年度考评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对首席专家及团队工作人员考评,首席专家组织对团队成员考评。

  第二十一条 考评方式及要求:

  (一)首席专家的年度考评采取PPT汇报+材料查阅+第三方用户评价等相结合的方式。考评人员根据考评内容,结合PPT汇报情况、材料查阅情况、第三方用户评价,以无记名方式对考评对象进行打分。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首席专家的考评按照省农业农村有关业务处室、行业专家、岗位专家、综合试验站站长、第三方用户评价打分权重分别为20%、25%、15%、15%、25%计算最终得分,确定考评结果;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创新团队首席专家的考评按照省农业农村有关业务处室、行业专家、专题专家、第三方用户打分权重分别为20%、35%、15%、30%计算最终得分,确定考评结果。

  (二)创新团队成员年度考评由团队首席专家负责,参照首席专家考评模式,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组织行业专家和团队成员开展年度考评,考评结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原则上考评优秀的创新团队成员不超过本团队成员总人数的30%。

  (三)终期考评由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相关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采取答辩形式进行。考评采取PPT汇报+材料查阅+第三方用户评价等相结合的方式。考评人员根据创新团队考评内容,结合PPT汇报情况、材料查阅情况和第三方用户评价情况,对考评对象进行打分。

  第二十二条 考评依据包括总体任务规划书、年度任务书、任务委托(合作)协议书、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等。

  第二十三条 考评内容:

  (一)总体任务规划书、年度任务书中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二)团队自身建设情况,包括团队组建、任务分解及落实、团队管理、制度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协调等;

  (三)协同创新和重点研发情况,包括与国家产业体系、省体系其他团队的衔接情况等;

  (四)对本产业或者关联产业技术成果集成与推广应用情况,包括对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农技推广服务驿站、现代农业产业园等衔接与服务情况等;

  (五)对政府决策咨询和服务情况,包括与主管部门各业务处室交流沟通情况、服务防灾减灾、救灾复产的工作情况等;

  (六)创新团队工作进展报送情况;

  (七)经费支出进度和使用情况;

  (八)创新团队宣传情况。

  第二十四条 考评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85分及以上为优秀,75-85分(不含85分)为合格,65-75分(不含75分)为基本合格,65分(不含65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二十五条 当年度考评结果与次年度资金安排情况挂钩,按照考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序后八名的创新团队次年度资金在各团队平均额度的基础上调减20%,排序前八名的创新团队次年度资金在各团队平均额度的基础上调增20%。拒不完成省农业农村厅安排的技术培训、宣传推广、防灾减灾、救灾复产等工作任务的团队,不予安排下一年度资金。

  第二十六条 年度考评结果及相关过程材料,由各创新团队依托单位将团队成员考评结果通报各成员工作单位。终期考评结果,由省农业农村厅通报各创新团队依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所有被考核人员的考核结果按得分高低在全部体系内公布。

  第二十七条 创新团队人员实行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对于年度考评结果不合格或累计2次在本团队内排名后15%的岗位(专题)专家或综合试验站站长,应予解聘。

  第二十八条 终期考评结果是下一个实施周期创新团队优化布局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任务完成情况的项目验收结果。对于终期考评结果不合格的首席专家,不得参加下一轮创新团队首席专家遴选。


  第六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九条 稳定创新团队建设经费资金来源,将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资金列入省农业农村厅省级专项年度预算,主要用于与项目建设直接相关的研究开发、试验示范、推广、服务等费用。各创新团队经费安排额度视当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结合年度考评结果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

  第三十条 创新团队建设资金应当纳入建设依托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第七章 其 他

  第三十一条 创新团队将统一设计专属牌匾、徽标、旗帜等内容。

  第三十二条 所有创新团队的科技成果均由省农业农村厅组织评价。项目实施过程形成的技术体系、技术规程或标准、报告等科技成果(项目成果)归省农业农村厅及项目主体共同所有;各创新团队支持产业技术体系成果、数据实现共享。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农业农村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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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日期: 2025-05-01 / 2027-12-31
60天后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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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
产业升级
申报日期: 2026-03-26 / 2026-04-15
2天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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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
市场拓展
申报日期: 2025-12-29 / 2026-05-06
23天后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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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
科技创新
申报日期: 2026-02-12 / 2026-12-31
60天后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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