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产业政策
发布时间:
关键词:
搜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人工智能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天河区产业资源情况,推动天河区人工智能行业大模型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有全国影响力的人工智能融合创新先行示范区,制定本措施。
发布时间:2024-12-07人工智能行业 查看详情
为高质量打造从化绿色发展示范区,加快推动从化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按照《广州从化高质量打造绿色发展示范区若干扶持措施》,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发布时间:2024-12-06智能装备产业 查看详情
为加快推进广州市南沙区预制菜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建设,提升农业聚集效应,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本区农业竞争力,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广东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2〕10号)、《广东省粤菜发展促进条例》等文件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22〕13号)文件要求,结合南沙区预制菜产业园建设实际情况,按照区财政补助资金5000万元的总额为限完成产业园的建设,制定扶持南沙区预制菜产业园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4-12-03预制菜产业 查看详情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发展战略,积极构建我市氢能产业体系,支持氢能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广东省加快氢能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等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支持政策。
发布时间:2024-11-29氢能产业 查看详情
为促进海珠版权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科技进步、产业发展和文化繁荣,形成“激励创造、依法保护、有效管理、强化服务”的良好局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广东省版权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国家版权局关于印发〈版权工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国版发〔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海珠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发布时间:2024-11-21版权创新 查看详情
为加快推进广州市南沙区渔业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建设,提升农业集聚效应,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本区农业竞争力,根据《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按照《南沙区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规定》,结合渔业产业园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扶持渔业产业园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4-11-18渔业产业 查看详情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3〕13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修订版)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实施实际情况,现制定本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
发布时间:2024-11-06就业创业补贴 查看详情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抢抓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战略机遇,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广东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广州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发布时间:2024-10-30低空经济 查看详情
为推进南沙区丝苗米产业园建设,打造丝苗米种业、示范种植、粮食进出口加工基地,提升南沙区粮食产量,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农农规〔2023〕6号)《广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穗农规字〔2023〕3号)等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南沙区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规定》(穗南农规字〔2023〕1号),结合南沙区丝苗米产业园建设实际情况,按照区财政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标准,完成产业园建设,制定本措施。
发布时间:2024-10-29丝苗米产业园 查看详情
为深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知识产权与金融深度融合发展,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升全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水平,根据财政部《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等文件规定,并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6〕111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工作中央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6〕2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设立广州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下称运营基金),制定本办法。
发布时间:2024-10-28知识产权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