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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适用于在从化区内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办公人员、实际从事经营活动2年以上且主营业务为人力资源服务业业务的企业、组织或机构。相关主体须符合从化区产业发展导向,对我区“百千万工程”有实际贡献(包括该公司关联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无因劳资纠纷引起群体性事件情况。
发布时间:2026-02-06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 查看详情
为促进全区食品零售行业规模化发展,高质量打造从化绿色发展示范区,积极培育壮大消费市场主体,引领区域消费升级。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发布时间:2026-01-04食品零售业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