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前海合作区支持金融业-持牌金融机构落户第一批
政策依据
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3〕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前海管理局现开展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制定申报指南如下:
申报主体
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海合作区的金融及其他相关法人(含分支机构)或非法人组织(以下统称机构)。
资助标准
对新注册或新迁入的持牌金融机构按照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
(一)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金融控股公司,给予1000万元奖励;
(二)对国有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城市商业银行等专营机构给予600万元奖励;
(三)对商业银行深圳市级分行、外国及港澳台银行分行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持牌金融机构的深圳市级分公司给予300万元奖励;对深圳市级分行(分公司)以外的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其他一级分支机构(仅限1家)给予100万元奖励;
(四)对持牌金融机构专业子公司,实收资本1亿元以上的,给予500万元奖励;实收资本1亿元以下的,给予200万元奖励;
(五)对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等其他持牌金融机构,实收资本2亿元以上的,给予500万元奖励;实收资本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给予200万元奖励;实收资本1亿元以下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申请表 |
附件1:专项资金申请表.doc |
我要办理 | |
| 2 | 企业承诺书 |
附件2:企业承诺书 .doc |
我要办理 | |
| 3 | 授权书 |
附件3:授权书.doc |
我要办理 | |
| 4 | 营业执照-盖章-需要加水印 |
营业执照-盖章-需要加水印.pdf |
我要办理 | |
| 5 | 租赁办公用房:租赁合同及近3个月租金发票,如申报截止日前处于免租期无法提供租金发票的应提供物业管理费发票 | 我要办理 | ||
| 6 | 2024年纳税证明 |
上年度纳税证明.pdf |
我要办理 | |
| 7 | 申报主体上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人数佐证材料 | 我要办理 | ||
| 8 | 深圳信用网下载的完整版信用报告 | 我要办理 | ||
| 9 | 前海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 我要办理 | ||
| 10 | 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批准备案文件/业务资质文件 | 我要办理 | ||
| 11 | 深圳市级分公司或其他一级分支机构相关证明材料 | 我要办理 | ||
| 12 | 实收资本验资报告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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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