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省工业旅游培育资源库项目申报和2021年、2022年入库工业旅游资源复核
政策依据
深工信〔2024〕118号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东省工业旅游培育资源库项目申报和2021年、2022年入库工业旅游资源复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单位
请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区工信主管部门、各区文体主管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地产业优势和行业特色,对照广东省工业旅游资源培育对象的基础条件,按照自愿的原则,广泛组织宣传发动,积极鼓励具备条件且有创建意愿的单位进行申报。
2024年广东省工业旅游培育资源库项目申报
各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标准进行自查,填写《广东省工业旅游培育资源库项目(2024年)申报书》(附件2)等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区工信主管部门会同文体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研究提出推荐意见,确定推荐项目的申报类型,并填写《广东省工业旅游培育资源推荐汇总表》
2021年、2022年入库工业旅游资源复核
请各区工信主管部门会同各区文体主管部门指导所辖地区2021年、2022年入库的工业旅游资源项目单位(附件5)进行自查并填报《广东省工业旅游培育资源库项目复核表》,对项目单位开展工业旅游业务情况、安全管理、环境条件、咨询和投诉渠道等方面进行初核,并按不低于25%的比例对工业旅游资源进行现场核查(未主动申请复核的应当全部进行现场核查),形成评价意见。未主动申请复核的项目,视为放弃“广东省工业旅游培育资源库项目”入库资格。广东省工信厅将根据评价意见视情况组织专家对部分工业旅游资源项目单位进行抽查审核,以通告形式发布2021年、2022年入库的工业旅游资源复核结果。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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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附件1-5下载.zip |
附件1-5下载.zip |
我要办理 |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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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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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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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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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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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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