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7年国家“重点人才工程” 申报推荐
各有关单位、各行业协会:
根据中组部通知要求,为做好2017年国家“重点人才工程”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按照“坚持标准、优化结构、宁缺勿滥”要求,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制造2025”、“健康中国2030”、国家网络空间安全等战略及《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参考目录》确定的重点领域方向,加大引才力度,提高引才精准程度。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重点引进和遴选支持从事重大原始创新和颠覆性技术创新研究的人才,加大力度引进青年人才、企业和金融机构急需紧缺人才。建立完善柔性引才用才机制,鼓励支持用人单位不唯地域引进人才,不求所有开发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
二、申报项目和基本要求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者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年龄不超过55 岁。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来华,下同)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 年。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 年以上。对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国家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职务要求。
(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人才)。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且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后须在国内连续工作3 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三)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人一般应当在海外取得学位,年龄不超过55 岁,并符合下列条件:拥有国际领先技术成果,或者能够填补国内空白,产业化开发潜力大;有海外创业经验或者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在国内时间不超过6 年,其创办企业成立2年以上、5 年以下,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者产业化阶段;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四)青年项目。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央企业的申报人,应当属于自然科学或者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岁,具有博士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者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工作36 个月以上;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者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申报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 年;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 年以上。大中型金融机构或者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申报人,一般应当在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 岁,并符合下列条件:在海外商业性金融机构或者金融监管机构连续全职工作36个月以上;业绩突出,在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且具有成为所在领域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申报时应当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 年;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 年以上。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国家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五)外专项目。申报人应当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不超过65岁,引进后须全职来华工作3年以上。其他资格条件应当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要求。
(六)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应当为自然科学或者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5 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者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
(七)文化艺术人才项目。引进主体为国有文化单位、高等学校和有影响力的非公有制文化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 岁;从事舞台艺术、经营管理、创意设计等专业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申报时一般应当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时间不超过1 年。申报长期项目的,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 年以上;申报短期项目的,须在国内连续工作3 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 个月。
国家“国家重点人才工程”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7年6月1日。申报人不得通过多个平台渠道同时申报。除研究成果、技术水平出现重大进展或者突破外,申报次数累计不超过2 次。创业人才、青年项目不限制申报次数。
除创业人才项目外,其他项目申报人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未履行和妥善处理原协议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高级访问学者、“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人员,由国家财政支持出国的其他人员,存在违纪违法、学术不端等行为的人员,不允许申报。
三、申报程序
根据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部署,科技部设立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平台,教育部、科技部设立重点学科和实验室平台,国务院国资委设立企业平台,人民银行设立金融机构平台(含青年项目试点),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设立创业人才平台,国家外专局设立外国专家项目平台,教育部、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等单位共同设立青年项目平台,文化部设立文化艺术人才项目平台。按照下列渠道组织申报工作:
(一)创新人才长期(短期)项目、青年项目:申报人填写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交各区、市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等汇总后,再统一报市委组织部。
(二)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人填写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各区、市直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对申报人创办的企业实地核查后,将申报材料及核查报告(一个单位一份总报告即可)报市委组织部。
(三)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人填写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交市外专局汇总审核后报省外专局。
(四)文化艺术人才项目:申报人填写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交市文体旅游局汇总审核,经市委宣传部同意后报市委组织部。
(五)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市委组织部。
各区委组织部(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本区汇总申报;市属科研院所及有关团队(省团队、孔雀团队等)由市科创委负责汇总申报,市属医疗卫生机构由市卫计委、医管中心负责汇总申报,市属高校由市教育局负责汇总申报,市属企业由市国资委负责汇总申报,市金融机构由市金融办负责汇总申报;国有文化单位和艺术院校由市文体旅游局汇总申报;前海合作区所属企业由前海管理局负责汇总申报;各行业协会汇总申报的材料直接报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