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宝安区卓越工程师计划-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政策依据
《宝安区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的若干措施》第四条第十款: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充分发挥企业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主体作用,深入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在先进制造业等领域,分批次分阶段选择试点单位,采取“校企双制、工学一体”培养模式,进一步创新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拓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渠道。
申报对象
宝安区辖区内企业
申报条件
1.在宝安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上述企业授权申请的分支机构;
2.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3.重视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建立了较完善的职工培训制度;
4.具备与学徒培养目标相对应的企业导师、培训场地和实训设备。
同等条件下,已开展首席技师培养、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补贴标准
学徒培训补贴标准为:
四级(中级工)或者同等职业技能等级培训项目5500元/人/年;
三级(高级工)或者同等职业技能等级培训项目7000元/人/年;
二级(技工)或者同等职业技能等级培训项目8500元/人/年。
具体评价规则由区职业训练中心另行发布并负责解释。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深圳市企业新型学徒制补贴申请表 | 我要办理 | ||
| 2 | 培训合格学徒花名册 | 我要办理 | ||
| 3 | 每个班次不低于10次的培训视频资料 | 我要办理 | ||
| 4 | 学徒的资格职业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 我要办理 | ||
| 5 | 合作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凭证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