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山区人才分项资金-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设立奖励项目
资助内容
对经市级部门备案新设立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乡村振兴技能工作站等载体,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对经区级部门备案新设立的高质量技能人才育成基地,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
资助标准及方式
(一)给予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10日后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和乡村振兴技能工作站一次性10万元奖励。
(二)给予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2024年4月8日后认定的高质量技能人才育成基地一次性2万元奖励。
(三)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申请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南山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等机构;
2.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认定和奖补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2〕13号)认定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乡村振兴技能工作站,或根据《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产业扶持政策的通知》(深南府规〔2024〕2号)认定为高质量技能人才育成基地,须于认定之日起2年内提出申请。
(二)申报主体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在线填写申请书 |
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设立奖励项目申请书.doc |
我要办理 | |
| 2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的认定文件 | 我要办理 | ||
| 3 | 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