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前海合作区支持金融业-港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场所支持(第二批)
政策依据
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3〕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前海管理局现开展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制定申报指南如下:
申报主体
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海合作区的金融及其他相关法人(含分支机构)或非法人组织(以下统称机构)。
申报条款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对前海合作区港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场所每年按照上年度交易额的0.05%给予支持,每家交易场所每年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专项资金申请表 |
附件1:专项资金申请表.doc |
我要办理 | |
| 2 | 企业承诺书 |
附件2:企业承诺书.doc |
我要办理 | |
| 3 | 授权书 |
附件3:授权书.doc |
我要办理 | |
| 4 | 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
营业执照-盖章-需要加水印.pdf |
我要办理 | |
| 5 | 租赁合同及近3个月租金发票/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信息查询单 | 租赁办公用房:租赁合同及近3个月租金发票,如申报截止日前处于免租期无法提供租金发票的应提供物业管理费发票; 自有办公用房: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信息查询单。 | 我要办理 | |
| 6 | 2024年度截至申报时上月的纳税证明 | 我要办理 | ||
| 7 | 申报主体上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人数佐证材料 | 我要办理 | ||
| 8 | 深圳信用网下载的完整版信用报告 | 我要办理 | ||
| 9 | 前海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如需) | 我要办理 | ||
| 10 | 股东资格材料及商务部门备案文件 | 我要办理 | ||
| 11 | 证明上年度交易额的业务审计报告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