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粤佛联合基金地区培育项目
政策依据
粤基金函字〔2024〕5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全面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重要部署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导向作用,按照《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佛山市联合基金(第二期)协议书》要求,现启动202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佛山市联合基金(以下简称粤佛联合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和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除管理科学领域外,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为佛山地区的省基金依托单位。管理科学领域项目面向全省开放申报。
(二)申请人应为依托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须在系统上传本人在依托单位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等全职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是项目第一负责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四)申报管理科学领域研究方向(FSA0601、FSA0602、 FSA0603)的申请人,近 3 年(2022 年 1 月 1 日开始)须有参与研究制定科技创新规划、政策、评估等的经历(需在附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五)符合通知正文的申报要求。
资助领域
2024 年度粤佛联合基金地区培育项目主要支持新能源与绿色低碳、新材料、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与人口健康、新一代电子信息及创新管理科学领域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共设置 6 个领域 47 个研究方向,拟择优支持项目 83 项。拟立项项目遴选原则上应满足不低于 3:1 的竞争择优要求。具体研究方向如下:
(一)新能源与绿色低碳领域
1. 氢能高效利用流程优化关键技术(申报代码:FSA0101,学科代码:E06、B06)
2. 燃料电池转化效率与结构相关性(申报代码:FSA0102,学科代码:E06、B06)
3. 工业制造低碳环保技术(申报代码:FSA0103,学科代码: E05、B07)
4. 波动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申报代码:FSA0104,学科代码: E06)
5. 宽光强适应性光伏电池关键技术(申报代码:FSA0105,学科代码:E07、E02、E03)
6. 高能量密度长循环储能电池材料与结构( 申报代码: FSA0106,学科代码:B06、E02)
(二)新材料领域
1. 新型合金材料(申报代码:FSA0201,学科代码:E01)
2. 能量存储与转化材料(申报代码:FSA0202,学科代码:B03)
3. 先进金属基复合材料(申报代码:FSA0203,学科代码:E01)
4. 表面防护材料(申报代码:FSA0204,学科代码:E01)
5. 新型半导体材料(申报代码:FSA0205,学科代码:E02)
6. 生物医用材料(申报代码:FSA0206,学科代码:E03)
(三)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领域
1. 工业装备关键零部件检测技术(申报代码:FSA0301,学科代码:E05)
2. 高端装备关键零部件可靠性技术(申报代码:FSA0302,学科代码:E05)
3. 智能工厂运维技术(申报代码:FSA0303,学科代码:E05)
4. 高端制造一体化感知技术(申报代码:FSA0304,学科代码: F03)
5. 机器人智能控制技术(申报代码:FSA0305,学科代码:F03)
6. 半导体材料与器件检测技术(申报代码:FSA0306,学科代码:F04)
7. 新型材料快速成形技术(申报代码:FSA0307,学科代码: E05)
8. 新型热管理技术(申报代码:FSA0308,学科代码:E06)
(四)新一代电子信息领域
1. 大数据信息处理(申报代码:FSA0401,学科代码:F01)
2. 新一代通信技术(申报代码:FSA0402,学科代码:F01)
3. 智能网络技术(申报代码:FSA0403,学科代码:F02)
4. 精密检测与智能控制方法(申报代码:FSA0404,学科代码: F03)
5. 新型半导体材料、器件、工艺及专用装备研究(申报代码: FSA0405,学科代码:F04)
6. 新型光电器件、光纤及探测应用技术研究(申报代码: FSA0406,学科代码:F05)
(五)生物医药与人口健康领域
1. 多模式影像与眼病诊疗(申报代码:FSA0501,学科代码: H13、H27)
2. 牙周炎发病机理及诊疗研究(申报代码:FSA0502,学科代码:H15)
3. 脱发性疾病的发生机制研究(申报代码:FSA0503,学科代码:H12)
4. 新型生物材料的临床应用研究(申报代码:FSA0504,学科代码:C10)
5. 微环境调控干细胞增殖和分化机制研究( 申报代码: FSA0505,学科代码:C1201)
6. 遗传性神经疾病发病机理研究(申报代码:FSA0506,学科代码:H09)
7. 肿瘤发病及疾病进展机制研究及防治策略(申报代码: FSA0507,学科代码:H18)
8. 药物相互作用及其机制研究(申报代码:FSA0508,学科代码:H34、H35)
9. 中医药防治疾病机制研究(申报代码:FSA0509,学科代码: H31、H32)
10. 基于人工智能的影像智能化辅助诊疗及系统研究(申报代码:FSA0510,学科代码:H27、H28)
11. 智能监测与诊断应急救援系统研究(申报代码:FSA0511,学科代码:H28、H16)
12. 动物源性产品病毒性病原本底调查及防控措施构建(申报代码:FSA0512,学科代码:C1802)
13. 人工智能在畜禽健康养殖的应用研究( 申报代码:FSA0513,学科代码:C1707)
14. 华南特色园艺作物产后品质劣变规律及调控机制研究(申报代码:FSA0514,学科代码:C1509)
15. 新型克服耐药细菌的药物筛选、发现与机理研究(申报代码:FSA0515,学科代码:H34、H35)
16. 植物逆境响应机制研究(申报代码:FSA0516,学科代码: C0205)
17. 消化系统疾病发病机制及诊疗研究(申报代码:FSA0517,学科代码:H03)
18. 循环系统和代谢性疾病机理及诊疗研究( 申报代码: FSA0518,学科代码:H02、H07)
(六)创新管理科学领域
本领域面向广东省内省基金依托单位开放申报,拟资助研究方向和内容如下:
1. 粤佛联合基金支撑佛山区域源头创新效应研究(申报代码: FSA0601,学科代码:G0403、G0404)。本方向主要支持科研人员围绕粤佛联合基金实施成效评价等需求,开展粤佛联合基金在支撑和促进佛山区域源头创新能力建设方面的作用研究,探索完善符合地方基础研究发展的政策支持、要素投入、激励保障等长效机制,为有效发挥粤佛联合基金作用、提升佛山区域创新能力和水平提供支撑。
2. 广东省基础研究重大科学问题遴选机制及目录编制研究(申报代码:FSA0602,学科代码:G0403)。本方向主要支持科研人员围绕广东若干前沿基础学科领域,开展基础研究重大科学问题遴选机制研究,分类编制形成若干重大科学问题目录清单,为更好引导广东重点前沿基础学科发展提供支撑。
3. 广东省基础研究项目多元评价体系建设与推进策略研究(申报代码:FSA0603,学科代码:G0403)。本方向主要支持科研人员围绕基础研究项目特点,开展基础研究评价相关理论和方法研究,探索形成一套适应基础研究规律和特点的基础研究项目分级分类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战略需求导向、自由探索和非共识项目评价指标框架与工作流程、指引,为广东加快建立健全基础研究项目评价体系提供支撑。
资助强度与实施周期
项目资助强度为 30 万元/项,实施周期一般为 3 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项目类型
粤佛联合基金是省基金的组成部分,按照“省市联合、立足区域、面向社会、公平竞争”的原则,围绕佛山与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科技发展需求,支持在重点领域和方向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技人才和粤港澳研究团队,鼓励区域合作与协同创新,突破地方和产业创新发展的关键科学问题,促进一批主流学科进入国家乃至世界前列,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本年度粤佛联合基金设立青年基金项目、地区培育项目、重点项目、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四类。
地区培育项目。立足培育和扶持地区基础科研发展,主要支持本地科研人员聚焦重点领域方向自主选题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为地方发展培育、储备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提升区域基础创新能力。
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制要求
1.项目仅面向广东省内省基金依托单位(已注册具备省基金项目申报资格的单位)申报。
2.省市联合基金(含粤佛、粤莞、粤惠联合基金,下同)项目不设依托单位申报项目数量限制,2024年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1项省市联合基金项目,且申请人申请和在研的省基金项目总数限2项。
3.2024年度省基金(含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联合基金)最多支持每个申请人立项1项。申请人已获得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的,不得申报。
4.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达到3项(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类项目,普惠性政策类项目,后补助类项目除外),或已经提交2项2024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的,不得申报。
5.申请人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1项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不得申报。
6.申请人在研主持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省基金重点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研究团队项目的,不得申报。
7.申请人因发生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其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不得申报。
(二)科研诚信要求
1.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参与者。申请人及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系统签订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函(无须上传纸质承诺函)。
2.申请人应按照指南及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3.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以在附件中上传的审查意见等证明材料为准)。
4.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不得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5.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和预期成果指标等,不得虚构和夸大。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6.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7.申请人违反科研诚信承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及《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处理。
(三)经费管理要求
1.项目经费使用应符合广东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要求,并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2〕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2.各依托单位应根据省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要求,制定“负面清单+包干制”内部管理制度,并按要求向省基金委完成制度备案。
3.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应按照《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办法(2023年修订)》(粤财规〔202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跨境港澳的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可按照港澳科研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依托单位职责
1.依托单位应认真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项目及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省基金项目执行、验收等管理,项目执行及验收情况将作为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报数调整的重要依据。
2.依托单位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申请。
3.依托单位在提交推荐项目前,须先在系统上传由依托单位加盖公章的“依托单位科研诚信承诺函”(承诺函仅需上传一次,承诺函模板可在申报系统开放后下载,由单位管理员在“申报管理”-“项目管理”-“省基金项目承诺函管理”中上传盖章后的扫描件)。
4.依托单位应建立完善科技伦理和科技安全审查机制,防范伦理和安全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加强伦理审查和过程监管。
(五)合作研究要求
1.除牵头依托单位外,项目参与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不超过4个)。其中,青年基金项目不列参与单位。
2.牵头依托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应当在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下同),明确资金分配、成果归属等情况。签订的合作研究协议(盖章扫描件)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项目牵头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原则上分配省级财政资金最大份额。
3.项目参与者中如含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境内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项目参与单位,应在申请书填写项目参与单位信息;境外人员(非港澳人员)一般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且须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可在系统中下载模板)的电子扫描文档;港澳人员可以个人身份或以合作研究单位参与项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