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东省重大项目前期经费(第二批)
政策依据
粤发改重点函〔2025〕305号
省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
为强化重大项目谋划和储备,科学安排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根据预算工作安排和《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建〔2023〕1号)等规定,现就2025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第二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申报
(一)支持项目范围。支持政府主导建设的公益性、准公益性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包括:
1.落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的项目。重点支持已列入国家和省重大规划的项目,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百千万工程”等重大战略项目。
2.能“打粮”的项目。重点支持可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国债、中央资金等项目。
3.支撑落实全省重大战略规划或重要领域建设方案落地的谋划研究项目。
(二)前期工作内容。包括建设项目从规划研究、立项申请、初步设计等到项目开工前的相关工作,主要有:规划研究、规划方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环节的材料编制、招标、咨询、评估、审查、论证等相关工作。
(三)申报单位。省业务主管部门、省属企业集团负责开展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由相应部门、企业直接提出申请;市(县、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开展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由相应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部门统一向我委申请。
工作要求
(一)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请省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部门紧紧围绕国家相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系统谋划储备项目,及时组织项目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经费申报工作,科学合理提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需求,确保预算一经批准即可支出使用。
(二)落实资金申报责任。请省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部门加强对本领域、本地有关项目单位的业务指导,落实资金申报审核和监督责任,严格把关项目质量,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快前期工作经费支出进度。省前期工作经费实行执行进度和资金安排挂钩机制,上年度支出进度将作为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对支出进度滞后的,将视情况相应核减安排额度或不再安排。请省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部门督促本地、本单位加快已安排资金的支出进度,及时完成原定绩效目标。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申报汇总表 |
附件1 广东省2025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第二批)申报汇总表.xlsx |
我要办理 | |
| 2 | 入库申报表 |
附件2 2025年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第二批)项目入库申报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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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绩效目标申报表 |
附件3 2025年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第二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
我要办理 |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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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