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农业经理人)培育项目入库
政策依据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17号),为做好农业经理人培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2024年全省计划培育农业经理人1200名,通过公开申报,遴选出符合资质条件的培训机构共同承担培育任务。我厅制定了《2024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农业经理人)培育项目入库申报指南》(以下称《指南》,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申报内容
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2024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农业经理人)培育项目
申报范围
申报单位应是广东省新型职业(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综合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涉农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培训、咨询和顾问服务等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涉农办学实体,具体条件见《指南》。
建设内容
按照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农业经理人培训规程的要求开展培训工作,结合我省实际,重点围绕培育农业经理人领导力、农业经理人基础与务实、人与生产力管理与应用能力、普及三农相关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农业绿色发展、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耕地保护建设、乡村治理、农耕文化、农村移风易俗等领域知识、理念和倡导性要求,全面培育和提升农业经理人综合素质。
绩效目标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业经理人培育规程的要求开展培训工作。培训人数100人(含以上)(实际培训人数根据实际资金安排情况而定),培训时间为20天(含以上,且不低于160学时);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农业经理人培育对象库、师资库、基地库达100%;农业经理人培育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明显增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的满意度:≥90%;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无。
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广东省新型职业(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综合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涉农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培训、咨询和顾问服务等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涉农办学实体,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管理人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年以上的涉农培训经历或丰富的涉农培训经验;具有较高的职业意识和理论素养;
(2)应具备4名以上熟悉培训方法并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专职或兼职骨干教师;
(3)教学设施和教学设备满足理论教学和模拟实训需求;
(4)教学场所能够满足农业经理人理论教学和技能模拟实训的需求;
(5)有供培训对象进行见习的经营实训基地(可以共建)。
2.申报单位有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3.申报单位承担广东省农业经理人培育项目验收不合格,或未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不得申报。
4.地市申报对象由地市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后推荐上报。
项目资金额度
通过专家评审,遴选出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育任务,每家承担机构安排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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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申报函 | 我要办理 | ||
| 2 | 申报汇总表 | 我要办理 | ||
| 3 | 申报书 | 我要办理 | ||
| 4 | 申报书 | 我要办理 |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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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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