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
政策依据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的若干措施》(粤办函〔2023〕293号)、《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粤财预〔2018〕263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粤财工〔2024〕17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4〕7号)要求,现组织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支持范围
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重点支持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及其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出口引领企业、自主创新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先用后付”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链主”企业等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支持苏区老区、民族地区和民爆安全生产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主要支持项目在广东省内实施,项目承担单位为依法登记注册且在广东省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实施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并取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的项目;不得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纳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不予支持。
支持方式
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主要采取设备奖励和技改金融政策(银行贷款贴息、保险增信补贴和融资租赁补贴)等方式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同一技术改造项目可选择技改金融政策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报,获得技改金融政策支持且符合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设备奖励条件的,可同时申报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设备奖励方式。具体内容和标准见附件1。
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抓紧项目申报征集。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以下简称“横琴经发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发布项目申报通知或指南,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征集。项目申报由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项目实施地按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项目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按照注释填写所属方向、所属行业、所属方式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送所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属企业集团、中央驻粤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地市项目申报。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设备奖励项目。项目网上申报请登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技术支持电话:13660514144、13609085751)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申报截止日期由各地市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设定,未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的项目不得纳入2026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
(二)严格项目评审入库。省级技术改造资金切块至各地市使用,由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横琴经发局按规定自行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入库,竞争性遴选确定项目给予支持,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横琴经发局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履行资金项目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谁评审、谁负责”原则严把资金项目审核管理关,进一步规范专家评审流程,建立完善专项资金评审专家抽取管理制度,坚决落实抽取专家回避,专家评审独立性等要求,并对专家评审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横琴经发局应科学遴选确定支持项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宜仅集中支持个别企业、少数项目,要按竞争性评审分数排序进行支持。
设备奖励项目入库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横琴经发局要结合本地区产业布局、发展方向,选取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完工且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及时开展竞争性评审遴选。珠三角地区每个地市遴选不超过90个设备奖励项目、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个地市遴选不超过40个设备奖励项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遴选不超过15个设备奖励项目纳入2026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设备奖励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同时积极申报技改金融政策,未获得设备奖励的技术改造项目不影响其申报技改金融政策。
技改金融政策(银行贷款贴息、保险增信补贴和融资租赁补贴)项目入库要求: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完工且符合技改金融政策申报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无论项目是否申报设备奖励方式,均可选择技改金融政策中的一种支持方式进行申报,并按规定纳入2026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
(三)及时上报入库项目情况。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横琴经发局评审遴选的入库项目须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并报分管市领导同意后,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和资金绩效目标表(见附件6)正式上报我厅(技术改造与投资处),要进一步完善资金绩效目标设计,科学设定绩效指标值,充分发挥绩效指标的正向引导作用。同时,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横琴经发局要按省财政厅“数字财政”系统有关要求及时上线填报入库项目情况。
(四)其他要求。我厅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项目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
申报支持方式
一、设备奖励方式
(一)支持内容
推进企业实施设备更新和升级换代,支持企业淘汰老旧设备,引进和购置生产用新设备(含配套软件,包括与项目设备配套的CAD、CAE等工业软件,下同),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推动生产装备数字化,提升企业装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不支持非生产用设备(如内控管理软件、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耗材、二手设备、安装和服务费、工程费用等)。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设备更新项目按珠三角地区不超过新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20%进行奖励,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惠州市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江门市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肇庆市四会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按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支持政策实施)不超过新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30%进行奖励,单个支持项目奖励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各地级以上市根据当年度奖励资金预算额度与本地区实际项目申报情况等按规定自主确定奖励比例,原则上同一地市当年度奖励比例保持一致。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三)入库要求
1.项目在广东省内实施,项目承担单位为依法登记注册且在广东省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未被纳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项目应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项目所在地地级以上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备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核准或审批等文件。
3.项目在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完工,且完工日期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备案证发生变更的,企业提交变更时间不超过前备案证明确的完工日期。
4.奖励的项目设备为自项目原始备案通过日后至完工日期间购置的设备(以发票等合法票据的时间为准,核定奖补资金时遵循发票与支付凭证从小原则,票据不含税),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项目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申请延期的,自申请延期通过日后算起。
5.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以上,其中,珠三角地区企业项目符合条件的新设备购置总额(不含税)不低于70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企业项目符合条件的新设备购置总额(不含税)不低于400万元。
6.项目及申报奖励的设备投资未获得过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资金的支持。项目投资未获得过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
7.项目投资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二、银行贷款贴息方式
(一)支持内容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技术改造项目的扶持,加强银企合作,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效应,促进技术改造投资和工业投资发展。财政贴息资金实行先付后贴的原则,企业凭贷款融资银行开具的利息支付清单申请贴息。对未按合同规定归还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和罚息及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借款等,不予贴息。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贷款贴息采取事后补贴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完工项目,按已支付利息额不超过30%给予补贴(具体比例可结合当年预算额度及入库项目情况确定),单个项目贴息期不超过3年,单个企业单个自然年最高贴息200万元。
(三)入库要求
1.项目在广东省内实施,项目承担单位为依法登记注册且在广东省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未被纳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项目应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项目所在地地级以上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备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核准或审批等文件。
3.项目承担单位从银行获得固定资产贷款,且贷款额度不低于(含)100万元,在贴息期内无不良信贷记录,贷款资金用于申报的技术改造项目建设。
4.项目在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完工,且完工日期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备案证发生变更的,企业提交变更时间不超过前备案证明确的完工日期。
5.贷款利息是指该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贷款在2022年4月1日(含)至2025年3月31日(含)期间实际支付的利息。
6.项目未获得过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以外的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未获得过国家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贴息支持。
7.项目投资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三、保险增信补贴方式
(一)支持内容
支持工业企业开展保险增信贷款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技术改造项目使用保险作为增信工具融资的工业企业给予支持。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保险增信补贴采取事后补贴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完工项目,按其完工日前5年(含完工日当年度)中的任一年度已支付保险费用的不超过50%比例给予补贴(具体比例结合当年预算额度及入库项目情况确定),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40万元,同一笔保险增信贷款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政策。
(三)入库要求
1.项目在广东省内实施,项目承担单位为依法登记注册且在广东省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未被纳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项目应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项目所在地地级以上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备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核准或审批等文件。
3.项目承担单位通过保险增信方式从银行获得固定资产贷款,在补贴期内无不良信贷记录,贷款资金用于申报的技术改造项目建设。
4.项目在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完工,保险费用应已完成支付(以保单、支付凭证等为准)。
5.项目未获得过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以外的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资金支持
6.项目投资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四、融资租赁补贴方式
(一)支持内容
引导和支持工业企业开展设备融资租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技术改造项目采用直接融资租赁设备的工业企业给予支持。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融资租赁补贴采取事后补贴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完工项目,按设备融资租赁合同额不超过合同签订时的银行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给予一次性补贴(具体比例结合当年预算额度及入库项目情况确定)。单个项目补贴期最高不超过3年,不足1年的部分按实际月数核算,单个企业单个自然年补贴额最高200万元。同一设备融资租赁合同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政策。
(三)入库要求
1.项目在广东省内实施,项目承担单位为依法登记注册且在广东省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未被纳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应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项目所在地地级以上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备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核准或审批等文件。
3.项目承担单位通过直接融资租赁方式购入生产及生产配套设备(不含家具电器、办公耗材、车辆、非专用电脑等日常办公设备),设备应用于申报的技术改造项目。
4.项目承担单位在备案证建设期内签订设备融资租赁合同,在补贴期内无不良信贷记录,单个项目设备融资租赁单个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
5.项目在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完工,且完工日期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备案证发生变更的,企业提交变更时间不超过前备案证明确的完工日期。
6.项目融资租赁补贴期以完工日期往前核算,最长不超过3年。
7.项目未获得过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以外的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资金支持。
8.项目投资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设备奖励方式)项目设备购置明细表 |
附件3-1: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设备奖励方式)项目设备购置明细表.xls |
我要办理 | |
| 2 | (银行贷款贴息方式)项目借款明细表 |
附件3-2: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银行贷款贴息方式)项目借款明细表.xls |
我要办理 | |
| 3 | (保险增信补贴方式)项目保费明细表 |
附件3-3: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保险增信补贴方式)项目保费明细表.xls |
我要办理 | |
| 4 | (融资租赁补贴方式)项目融资租赁款明细表 |
附件3-4: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融资租赁补贴方式)项目融资租赁款明细表.xls |
我要办理 | |
| 5 | 申报承诺书 |
附件4: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报承诺书.docx |
我要办理 | |
| 6 | 项目汇总表 |
附件5: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汇总表.xls |
我要办理 | |
| 7 | 绩效目标表 |
附件6:2026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绩效目标表.xls |
我要办理 | |
| 8 | 申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9 | 由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的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 民爆安全生产企业调整生产能力或品种的改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提供工信部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 | 我要办理 | |
| 10 | 民爆安全生产企业调整生产能力或品种的改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提供工信部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 | 我要办理 | ||
| 11 | 工业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营业执照-盖章-需要加水印.pdf |
我要办理 | |
| 12 | 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我要办理 | ||
| 13 | 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 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 我要办理 |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