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东莞市支持零售业稳定增长
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商会)、相关企业(单位):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商务〔2022〕137号),每年实施动态调整,我局制定了2024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东莞市商务局
2024年5月23日
(一)支持对象
已纳入东莞市限额以上统计名录库、当年纳入统计的含税销售额达2亿元及以上的限上零售企业(不含当年新入库企业)。
(二)支持标准
1.与上一年相比,企业当年纳入统计的含税销售额同比每增加5000万元支持5万元,每家企业支持总额不超过50万元。
2.按事后补助方式,每家企业只限申报一次。
(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1.登录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提交该系统打印、且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申请文件及承诺书原件;
2.零售企业在广东省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首次填报的调查单位情况表,需由系统导出PDF版本且带水印;
3.广东省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生成的当年12月《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表》(资料须由系统导出且带水印,加盖企业公章,且需镇街商务主管部门确认并盖公章),或专项审计报告。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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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关于印发2024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docx |
关于印发2024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docx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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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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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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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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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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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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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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