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东莞市商贸企业纳统项目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商务局
2022年9月22日
(一)支持对象
当年新增纳入东莞市限额以上统计名录的批零住餐行业企业、个体户等市场主体。
(二)支持标准
1.对新开业(上年第四季度及当年新开业),并于当年纳入东莞市限额以上统计名录的批零住餐经营单位。
(1)批零经营单位给予5万元奖励、住餐经营单位给予3万元奖励;
(2)个体户或分公司转为独立法人企业,并符合新开业及纳统要求的,批零企业再额外给予5万元奖励,住餐企业再额外给予3万元奖励。
2.对其他时间开业,并于当年入库的批零住餐经营单位,给予2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1.登录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提交该系统打印、且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申请文件及承诺书原件;
2.在广东省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首次填报的调查单位情况表,需由系统导出PDF版本且带水印;
3.申报企业由个体户或分公司转为独立法人企业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如企业股权架构图、情况说明报告等,本项材料选报,未提供视同不满足个体户或分公司转为独立法人企业的要求)。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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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关于印发2024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docx |
关于印发2024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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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材料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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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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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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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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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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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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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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