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2024年度园区效益提升支持
广州市天河区加快推动现代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园区效益提升支持】2024 年申报指南
一、基本信息
1. 政策依据:《广州市天河区加快推动现代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稿)》(穗天科工信规字〔2024〕4 号)
2. 政策条款:第七条【园区效益提升支持】对上一年工业总产值产出强度达 2 万元/平方米以上的工业专业园区,按园区上一年工业总产值每年不超过 1‰给予园区支持,其中上一年工业总产值产出强度 2 万元/平方米以上、3 万元/平方米以下的,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上一年工业总产值产出强度 3 万元/平方米以上的,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 300万元。对集聚超过 6 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不少于 3 家)入驻的园区,一次性给予不超过 50 万元支持;集聚超过 10 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不少于 5 家)入驻的园区,一次性给予不超过 100 万元支持。
3. 适用范围:天河区工业专业园区。
4. 主管部门: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申报起止时间
2025 年 3 月 28 日—2025 年 5 月 28 日。
三、办事窗口
本次采用网上申报形式,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同时在广州市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 13 号)5 楼 525 开设政策兑现窗口,由工作人员现场指导企业进行线上申报。
四、常见问题说明
1. 申报本项目的企业应保证其申报或佐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项目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报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 获得支持的涉税支出由企业或个人承担。
3.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检查,各申报单位需配合。
4. 申报单位需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政策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5. 本指南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