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州市天河区强化算力要素供给
2025 年天河区强化算力要素供给支持
申报指南
一、基本信息
(一)政策依据:《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促进人工智能行业大模型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天科工信规字〔2024〕3 号)。
(二)政策条款:第四条【强化算力要素供给】鼓励算力供应商龙头企业集聚发展,提供优质智能算力支撑。对上一年度采购智能算力超过 100 万元的企业,按照实际购买金额的 5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支持最高不超过 150 万元。
(三)主管部门: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申报起止时间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5 月 1 日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单位,原则上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申报单位为在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纳统的企业;
2. 算力供应方为在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纳统的企业,供需双方不能是同一法人代表企业、隶属同一集团企业、控股企业、母子公司等情况的关联企业;
3.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申报单位采购智能算力超过 100 万元(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
(二)申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资金不予支持:
1. 获扶持年度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2. 获扶持年度被公安机关查处或政策兑现时仍处于刑事立案侦查阶段的;
3. 申报或佐证材料弄虚作假的。
四、支持标准
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采购智能算力超过 100 万元的企业,按照实际购买金额的 5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支持最高不超过 150 万元。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登录“广州市天河 区政策兑现服务进行申 报,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及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
(二)受理。办理机关在申报截止后 2 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将申请材料退回并告知补正材料的期限,申请人按时
补正申请材料后,可以再次提交申请,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三)决定。主管部门在申报截止后 35 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核决定,形成项目支持方案。
(四)公示。项目支持方案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5 个工作日。
(五)兑现。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支持方案,主管部门办理奖励资金兑现。
六、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须扫描原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至申报系统,主要包含:
(一)《2025 年天河区强化算力要素供给支持项目申请书》(附件 1);
(二)承诺书-强化算力要素供给(附件 2);
(三)营业执照;
(四)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证明材料(银行出具并加盖公章);
(五)企业无欠税证明(由税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截止申报日之前的无欠税证明);
(六)交易双方股权穿透图;
(七)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智能算力购买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费用佐证材料,以及产品交付清单,
如递交的是采购基本合同或交易基本合同(即框架合同),需一
并提供包含具体采购货物名称、采购数量、单购价格等明细信息的采购订单。
七、办事窗口
本次采用网上申报形式,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同时在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 5 楼 525 开设政策兑现窗口,由工作人员现场指导企业进行线上申报。
八、其他事项
申请本项目的企业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本资金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本指南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