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广州市荔湾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荔湾区“三个定位、三大核心功能、三大引擎、三大平台”发展思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广州市荔湾区科技经费管理办法》《广州市荔湾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2025年度广州市荔湾区科技计划项目于2024年12月12日开始征集。本次征集的项目主要是教育科研专题、卫生科研专题、科学研究专题、科技人才培育专题、科普专题。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把握时间节点,积极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荔湾区实际运营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医疗机构、社会团体,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
(二)申报单位是项目的直接研制者或产权拥有者,而非项目的中介机构。
(三)对于已承担区科技计划项目,按照项目任务合同书的计划进度要求应该完成,但仍未完成或未办理项目验收手续的单位,一律不受理新的项目申报。
(四)申报项目的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项目实施期末应有明确的量化技术指标和经济或公益考核验收指标。
(五)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同类别的科技计划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2025年度广州市荔湾区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各申报单位必须通过广州市荔湾区科技业务网上填报系统填报项目申报书,并导入实施方案和相关附件(word文档或扫描文件),以及申报指南中指定的其它申报材料等。网上申报通过审查后,须打印书面申报材料一份,报送各项目组织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或街道)。所有申报材料请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等相关证明文件的顺序统一胶装。
(二)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属地街道等项目组织单位在项目受理截止日期内按要求做好项目推荐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把申报材料送至区科工信局。恕不受理申报单位和个人的直接申报。
(三)科技服务机构将对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初审和书面材料形式审查,凡申报材料不完整或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全,印、章、签名不全的项目,一律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申报单位需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医学伦理、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如发现弄虚作假,两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项目申请。
(四)本次项目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本通知及附件同时在荔湾政府网和荔湾区科技业务网上填报系统上发布,各单位可上网查阅和下载。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12日
2025 年度广州市荔湾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
本次科技计划项目旨在紧密围绕荔湾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教育、医疗卫生、激光与增材制造、现代中药、高端医疗器械、食品安全、科学普及、科技人才培育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科学技术问题,组织应用研究,提升科技服务社会发展的能力,使科技成果为惠民、富民作出贡献,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荔湾区实际运营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医疗机构、社会团体,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
(二)项目必须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或惠及民生有重大联系;
(三)科研项目有较强的创新性,技术水平处于市内先进水平或以上;
(四)项目有比较扎实的前期研究基础和明确的应用推广价值;
(五)项目研究成果具有可以预期的应用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
(六)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支持重点
(一)教育科研专题
贯彻落实《广州市荔湾区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 方案(2023–2025 年)》,全面提升教师数字素养以及相关知识能 力,提升教师在不同教学场景中合理使用数字技术、优化课堂教学的能力;借助人工智能手段进行更精准科学的教情和学情分析,推进课堂教学方式转变,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促进学生高阶思维、创新能力和综合素养的发展;指导支持和推进学校探索科技类特色发展。重点支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以及区属教育机构的综合学科建设与发展、教学模式创新、特色校本课程设计、学校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德育品牌和模式创新、学生劳动教育实践、民族文化进校园研究等,强化青少年的科技创新和素质教育工程,提升青少年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科学素养。
2025 年计划支持约 17 个项目,其中:
1. 重大教育科研项目 3 项以内,每项 10 万元以上、20 万元(含)以内,支持方式为前资助;
2. 重点教育科研项目 4 项以内,每项 5 万元以上、10 万元(含)以内,支持方式为前资助;
3. 一般教育科研项目 10 项以内,每项 5 万元(含)以内,支持方式为前资助。以上优先支持项目负责人有扶贫或支教工作经历的项目。对于申报经费 10 万元(含)以上的项目,要求项目绩效指标必须含有 1 项以上成果获奖,或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论文 1 篇以上。以上项目支持方式为前资助。
(二)卫生科研专题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以及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创新高地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 年)》,推动荔湾粤港澳大湾区医药健康综合试验区和荔湾中医药强区建设,重点支持开展中医经典名方或药剂、特色中医诊疗技术研究和重点中医专科建设。支持符合荔湾区医疗卫生系统重点科研发展计划、医疗卫生特色专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与高等院校或大型医疗卫生科研机构联合开展医疗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科学管理研究、中青年卫生科研工作者在公共卫生和临床医学等相关领域的理论探索,促进荔湾区医疗卫生科技人才的培养,打造荔湾区名医、名院、名科和特色卫生医疗服务品牌,提高医疗卫生单位竞争力和综合技术实力。鼓励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交流,提高荔湾区基层医疗卫生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2025 年计划支持约 17 个项目,其中:
1. 卫生健康重大科研项目 3 项以内,每项 10 万元以上、20万元(含)以内,支持方式为前资助;
2. 重点卫生科研项目 4 项以内,每项 5 万元以上、10 万元(含)以内,支持方式为前资助;
3. 一般卫生科研项目 10 项以内,每项 5 万元(含)以内,支持方式为前资助。
原则上支持中医名科建设及中医关键治疗技术的科技攻关项目占项目总数比例不低于 30%。
以上优先支持项目负责人有抗疫一线工作经历或扶贫经历的项目。对于申请经费 10 万元(含)以上的项目,要求项目绩
效指标必须含有 1 项以上成果获奖,或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论文
1 篇以上。以上项目支持方式为前资助。
(三)科学研究专题
贯彻落实广州市建设国家重要中心城市的战略部署,落实“三个定位、三大核心功能、三大引擎、三大平台”发展思路,重点支持围绕激光与增材制造、现代中药、高端医疗器械、食品安全等产业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合作机制;鼓励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等公共产业服务项目。
2025 年计划支持不超过 7 个项目,其中:
1. 产学研合作项目 5 项以内,每项 80 万元(含)以内,支持方式为分批资助,立项后拨付 50%,验收后拨付 50%;
2. 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项目 2 项以内,每项 100 万元(含)以内,支持方式为分批资助,立项后拨付 50%,验收后拨付 50%。科学研究专题项目预期绩效指标需提出具体的技术经济指标及社会效益指标。
(四)科技人才培育专题
根据荔湾区人才工作及产业发展需求,为解决荔湾区企业家科技创新意识、创新思路、发展方向的瓶颈问题,实现荔湾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构建完善的荔湾科技企业家综合服务体系,培养荔湾科技企业优秀管理人才,助力荔湾区“三大平台”建设,拟组织“扬帆计划”科技企业人才培训班。本专题需完成如下指标:1.45 家以上(含)科技型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2.开展 8 次以上(含)的国内知名大学课程;3.开展国内省外高校及知名企业外出游学课程 1 次,每次课时不低于 20 个课时;4.开展政策宣讲或名企参访不低于 8 场;5.开展学员企业互访不低于 10 场;6.超过90%的企业负责人通过培训取得结业证书。2025 年计划支持 1 个项目,支持经费 90 万元,项目期限为一年。支持方式为分批资助,立项后拨付 50%,验收后拨付 50%。
(五)科普专题
重点支持相关单位利用其自身资源优势,采取各种形式参与科普传播活动,开展科技活动周、科普讲解大赛等专题活动,培育科普特色品牌,促进公众科学素质提高,营造尊重科学、崇尚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2025 年计划支持 2 个项目,其中:
1.2025 年荔湾区科普讲解大赛组织项目 1 项,每项 10 万元(含)以内,支持方式为前资助。
2.2025 年荔湾区科技活动周项目 1 项,支持经费 10 万元。支持方式为分批资助,立项后拨付 50%,验收后拨付 50%。项目需完成如下指标:全年举办不少于 2 次的科技活动周系列活动,包括 1 次科技活动周开幕式、不少于 1 次参加人员不少于 200 人次的专题宣传活动以及不少于 8 次社区、学校系列科普活动。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广州市荔湾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二)广州市荔湾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三)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提供相应的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经费投入比例和成果归属等问题;
(五)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如权威机构出具的成果鉴定证书、技术报告、检测报告、查新报告、专利证书、新药证书、环保证明、奖励证明以及用户使用报告等。
五、《广州市荔湾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提纲参考
(一)立项依据
1. 项目研究目的和意义
2. 前期研究工作基础
(二)研究内容和目标
1. 项目主要内容及关键技术
2. 主要创新点
3. 主要完成指标
(三)研究方法及实施计划
(四)计划工作进度
(五)研究项目组人员安排
(六)项目经费预算
六、其他要求
(一)项目实施周期 1 年以上的项目需进行中期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项目经费到位与使用情况等。
(二)每个项目承担单位申报 2025 年度广州市荔湾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数量一般不能超过 2 项,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在研项目和当年新申报项目累计不得超过 1 项,作为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 3 名)的在研项目和当年新申报项目累计不得超过 2 项。
(三)预期绩效指标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指标,原则上不得变更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