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广州市增城区遴选类高层次人才申报
2024年度增城区遴选类高层次人才
评选申报指南
一、发布依据
《关于印发〈广州市增城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奖励服务保障办法〉的通知》(穗增组通〔2023〕44号)
二、评选奖项类型
增城区遴选类高层次人才奖项共分3个层次,分别为杰出人才不超过1名(可空缺)、优秀人才不超过2名(可空缺)和青年后备人才不超过3名(可空缺)。
三、评选的范围
申报主体为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含党政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遴选对象为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中优秀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其他优秀人才,遴选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
四、申报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申报人必要条件如下:
1.遴选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从事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管理层人员。
(2)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的其他人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劳动)合同。
②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与人才专业领域一致。
(3)中央和省、市属驻本区单位就业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当前正在承担区本级人才科研项目(立项资金不低于200 万元)、我区市级及以上人才科研项目(要求与区属单位共同承担,且立项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区属单位技术攻关项目(累计完成项目资金不低于200万元)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参加人员(指任务书或者合同书中列前五位的人员,申报人需征得合同书中除本人外其他四名人员的同意,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等职能部门负责核查在本区立项的人才科研项目)。
②当前正在担任本区市级及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
③所在单位与本区(政府)签订5年以上长期合作协议,共建研究院、研发中心等机构,申报人担任全职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4)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的其它单位工作人员。
2.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学风正派,具有严谨求实、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
4.在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
(二)高层次人才应具有以下业绩之一:
1.在本区经济建设或现代产业发展中业绩卓越,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2.在自然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取得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成果,为本区科学进步作出重大贡献。
3.在本区重大工程、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等工作中取得系统性、创新性成果,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创造了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在其他领域取得卓越成就,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三)增城区高层次人才的遴选标准。
1.杰出人才遴选标准。近5年来,在工作领域取得的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为本区做出重大贡献,或拥有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项目且项目发展潜力巨大,实际专业水准、业绩和贡献达到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在国内相关业界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申报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2.优秀人才遴选标准。近5年来,在工作领域取得的成果达到全省先进水平,或为本区做出较大贡献,或拥有处于省内先进水平的技术项目且项目发展潜力较大,实际专业水准、业绩和贡献达到或接近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在省内相关业界有较大影响力。申报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青年后备人才遴选标准。近5年来,在工作领域取得的成果处于市内先进水平,且工作成绩显著,或拥有水平较高的技术项目且项目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实际专业水准、业绩和贡献达到或接近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在市内相关业界有一定影响力。申报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四、荣誉和奖励
(一)授予人才荣誉。分别授予杰出人才、优秀人才和青年后
备人才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二)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增城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奖励服务保障办法〉的通知》(穗增组通〔2023〕44号),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1.人才奖励。
(1)奖励金额。杰出人才50万元,优秀人才20万元,青年后备人才10万元。
(2)发放时间。成功入选后即可发放。
(3)发放形式。一次性发放。
2.免租入住人才住房。在本区企业工作5年后获赠所住人才住房。
(1)住房面积。杰出人才150平方米,优秀人才100平方米,青年后备人才85平方米。实际选择房源面积与政策标准不一致时,超出面积按照评估价进行补差,不足面积在享受下一套政府房源时进行抵扣。
(2)获赠时间。在增城区工作满5年(从获评之日算起,7
年内累计工作满60个月)。
(3)房款补缴。若人才在规定年限内未达到人才住房的获赠
条件,则需要按规定补缴部分房款,房款补缴完成后,可按程序申请获赠房产。
(4)住房位置。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政府房源位置以及
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安排。
3.业绩奖励。奖励年度人才工资薪金在100万元(含)以下、100万元到200万元(含)之间、200万元到500万元(含)之间、高于500万元的,分别按照工资薪金的3%、4%、5%、6%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5年。奖励总额标准为:杰出人才最高500万元,优秀人才最高200万元,青年后备人才最高100万元。
4.子女入学支持。
(1)选择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学位的,政策待遇期间享受3次自主选择机会。
(2)选择入读区内国际学校、民办学校的,由教育局协调办理。
5.配偶就业支持。
(1)人才配偶属于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符合省市调任条件的,可根据人才意愿按规定调动到本区工作。
(2)属其他情况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推荐社会岗位,协助其就业。
6.科研学术资助。每位人才累计资助不超过10万元。
(1)资助金额及适用范围。
①举办学术会议。对人才或其所在单位举办的与本区重点发展产业、重点项目相关的学术会议,规模50人以上的,最高资助5万元。资助款限于支付组织管理费、场租费、资料费、与会人员食宿费及专家课酬。
②参加学术会议。对人才应邀参加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学术组织或者由国家、地区行政机构、大型企业联合举办的科研、技术、学术交流活动进行资助,最高资助4万元。资助款限于支付交通费、食宿费和会议费等。
③发表论文。人才成功入选后在国际、国内有影响力的期刊上发表文章或出版学术著作的,视作品影响力给予资助。每名人才最高资助3万元。
(2)资助方式。举办或参加学术活动需提前到区委组织部备案,活动结束后实报实销;发表论文的每年集中申报上一年资助。
7.创业场地支持。提供一定面积的企业用房,免租3年,最高 200平方米。
8.医疗保健关爱服务。人才可享受休假疗养、节日慰问、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绿色通道”等关爱服务,以及由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个性化健康咨询、教育、指导等医疗保健服务。
9.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一对一”服务。为每位高层次人才匹配1名综合素质高、服务意识强的服务专员,提供专门服务,协助解决在科研、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出入境手续办理、国际研讨会议筹办等方面遇到的困难。
10.纳入区领导联系专家范围。区领导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联络、视频连线等形式了解高层次人才在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并及时解决各种困难。
五、申报材料
由申报人自行制作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2份;附件证明材料一式2份(单独装订成册,需编写页码和目录,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须核对原件。如属于审计报告,应附1份原件)。申报材料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后,送至受理地点。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1.《2024年度广州市增城区遴选类高层次人才评选申报书》;
2.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下同),一般应包括:
(1)申报人身份证或护照、户籍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
(2)申报人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海外学历学位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明;
(3)申报人在增城工作证明材料、职务证明材料;
(4)申报人所获的市级以上荣誉证明材料;
(5)申报人承担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6)申报人代表性论文证明材料;
(7)申报人知识产权授权证明材料;
(8)申报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9)申报单位标准制定及新产品/装备/工艺/材料等证明材料;
(10)申报单位获资格认定证明材料;
(11)申报单位研发机构建设证明材料;
(12)申报单位在国内外行业领域排名情况证明材料;
(13)申报单位对增城经济产业及其他领域发展推动作用证明材料;
(14)申报单位近三年审计报告复印件;
(15)与申报书内容对应的佐证材料。
以上有关科研能力的证明材料,在非科研单位工作的申报人可不提供。
六、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按照申报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供证明材料。
(二)初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初审。
(三)评审。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人社局配合,组织评审委员会按程序进行评审。
(四)审批。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
(五)公示。审批结果进行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六)公布。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入选名单。
七、申报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0日。
八、受理地点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政务服务中心B区1031室。
九、有关说明
(一)申报人、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经查实后,未获得奖励补贴的,取消申报资格或荣誉称号;已经获得奖励补贴的,对奖励补贴资金予以追缴,并计入不良诚信记录,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区内相关人才政策;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区委组织部对高层次人才进行跟踪服务和管理,管理期 5年。高层次人才在管理期内离开增城或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其本人或所在单位应在知道或者上述情形发生后1个月内向区委组织部报告,并不再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