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州湾区中央法务区白云中心区促进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扶持资金的通知
广州湾区中央法务区白云中心区促进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一、工作依据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湾区中央法务区白云中心区促进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府办〔2023〕160号)
二、扶持方向、标准
(一)集聚扶持。新引进、新设立在广州律师大厦、广州法务大厦的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以及粤港澳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可申请20万元的扶持资金。
(二)办公用房租赁扶持。在广州律师大厦、广州法务大厦租赁办公用房自用并签订五年以上合同的法律服务企业、机构或组织,可按以下标准之一申请租赁扶持资金,以律所年租金为限,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且年度组织或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不少于5次的律师事务所,每年可按照实际租金最高不超过100%的比例申请场所租赁扶持资金。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律师事务所,每年可按照每名律师20平方米的场所使用面积申请租赁扶持资金,扶持标准为45元/平方米/月;或按照实际租金最高不超过45%的比例申请场所租赁扶持资金:
(1)2018年以来经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评定为全国、广东省、广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设总所的。
(2)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且年度组织或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不少于5次的。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律师事务所,每年可按照每名律师20平方米的场所使用面积申请租赁扶持资金,扶持标准为30元/平方米/月;或按照实际租金最高不超过30%的比例申请场所租赁扶持资金:
(1) 2018年以来经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评定为全国、广东省、广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设分所的。
(2)设立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以及粤港澳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的。
(3)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年度组织或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不少于5次的。
4.其他律师事务所、法律查明、仲裁、调解、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人才培训以及其他有利于白云区法律服务业集聚或加强国内外法律合作交流的法律服务企业、机构或组织可按照实际租金最高不超过15%的比例申请租赁扶持资金。
(三)发展壮大扶持。区内存量“四上”法律服务企业、机构或组织年度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度每增长1000万元可获得5万元的核心管理团队扶持资金。自行决定核心管理团队人员名单和扶持资金分配明细。
(四)跨境电商领域法律服务扶持。支持跨境电商法律服务业务发展,对区内跨境电商企业、行业协会聘请白云区辖内的法律服务企业、机构或组织解决国际贸易中的法律纠纷及问题予以资金扶持,以服务合同实际结算金额最高不超过50%的比例进行补贴,单个企业、组织同一年度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截至申报通知发布之日,已在人民法院、境内外仲裁机构、国外司法机关取得生效裁判;
2.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为在某一法律服务领域具有先行性和带动引领作用,挽回或获得重大权益,取得较大社会影响的。
(五)公共活动扶持。在白云区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国际化法律服务等主题会议、论坛或活动,且在境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参加人数50人以上,经事前申请并获得同意的,可按照项目实际支出的场地及设备租赁、宣传报道等费用最高不超过50%的比例申请扶持,单场活动扶持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公共活动扶持经费每年上限为200万元,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予以发放,且每家承办单位每年可获得扶持场次最高不超过2场(联合承办的,扶持由联合承办单位自行分配,视为均已获得扶持)。
(六)法律人才扶持。在法律服务企业、机构或组织工作,累计在白云区缴纳社保满一年的法律人才,可按以下标准之一连续三年申请人才扶持:
1.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发达国家和地区最高学术机构(协会)院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入选者,2018年以来入选全国优秀律师名单的律师,每年可申请5万元扶持。
2.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重大人才工程、省级涉外律师人才库入选者,2018年以来入选省级优秀律师名单的律师,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在法律服务领域从业10年以上的专家,每年可申请3万元扶持。
3.广州市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入选者,2018年以来入选广州市优秀律师名单的律师,具有博士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每年可申请2万元扶持。
4.2023年1月以来在白云区实习期满转正并获准在白云区执业,且年龄未满35周岁的律师,每年可申请5000元扶持。
三、申报主体要求
(一)在广州市白云区注册并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的法律服务单位、机构或组织以及跨境电商企业、行业协会。其中,法律服务单位、机构或组织包括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查明、仲裁、调解、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人才培训以及有利于白云区法律服务业集聚或加强国内外法律合作交流的法律服务企业、机构或组织。
(二)申报扶持时实际存续(未注销、吊销等)。
(三)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承诺。
(四)不接受2家或2家以上的申报单位联合申报。
四、申报材料
本次采用无纸化评审,申报单位应按要求编制基础材料及对应扶持的个性材料进行网上申报。材料清单如下:
(一)基础材料(所有扶持方向均需提供):
1.申报单位登记注册证明(如执业许可证、民办非单位单位登记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证书、变更住所登记证明等)。
2.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
3.《扶持资金申报表》(附件1-1)。
4.《承诺书》(附件1-2)。
(二)个性材料(按照扶持方向对应提供):
1.办公用房租赁扶持(涉及公益法律服务)
申报单位组织或参加区内公益服务不少于5次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合同、服务照片等。
2.跨境电商领域法律服务扶持
(1)申报单位与白云区辖内的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法律服务合同。
(2)截至申报通知发布之日,已在人民法院、境内外仲裁机构、国外司法机关取得的生效裁判文书(涉及国际贸易中的法律纠纷及问题)。
(3)解决的国际贸易法律纠纷及问题具有先行性和带动引领作用,能够挽回或获得重大权益,取得较大社会影响的相关佐证材料。
3.公共活动扶持
(1)申报单位举办活动实际投入费用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场地租赁合同、票据等。
(2)申报单位已开展活动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方案、50人以上参加人员签到表、活动现场照片或视频、活动报道等。
4.法律人才扶持
(1)申报单位与法律人才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法律人才的个人身份证、律师执业资格证以及学历、资质、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
五、工作流程
(一)单位申报。申报单位按照本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2024年7月3日至7月17日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白云中心区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扶持”事项,进入事项详情页并点击“在线办理”。申报企业使用法人账户或授权个人使用个人账户登录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入网上申报流程。
(二)鹤龙街、区司法局初审。鹤龙街、区司法局对各自负责的扶持项目进行初审,对初审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通知申报单位并退回申请;对材料不合格或不齐全的,通知申报单位修改或补充材料。
(三)部门联合审核。初审通过后,区司法局会鹤龙街将拟扶持单位名单及扶持金额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有关部门对单位申请资格和申请扶持金额进行复核。其中:区统计局负责核对申报单位营收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区科工商信局负责核对申报单位是否属于跨境电商企业;区发展改革局、区科工商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促进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民科园管委会、白云湖数字科技城管理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配合核查单位申请扶持的年度是否重复享受同类区财政补贴或奖励。
(四)上报区政府审定。部门联合复核后,按程序将拟扶持单位名单和拟扶持金额上报区政府审定。
(五)名单公示。区政府审核通过后,将拟扶持单位名单、扶持情况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由责任单位重审查实。
(六)拨付经费。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不成立的,鹤龙街、区司法局会同区财政局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发展壮大扶持”“法律人才扶持”由申报单位按规定自行拨付给相关人员。
(七)提交收款确认函。申报单位收到扶持资金后,于7个工作日内提交收款确认函(附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