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州市天河区支持工业企业租赁和购置办公场地奖励
2023 年天河区支持工业企业租赁和购置办公场地奖励申报指南
一、 基本信息
1. 政策依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穗天府规〔2020〕3 号)
2. 政策条款:第五条【加快先进制造业和建筑业发展】第 24项 对上年度工业总产值 3 亿元以上且工业总产值增速为正的规模以上制造业工业企业(企业总部或研发中心场地设在本区),按照在本区实际租赁场地给予 20%租金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对上年度工业总产值 1 亿元以上且工业总产值增速为正的规模以上制造业工业企业,上年度购置办公用房作为总部或研发中心的,给予购房金额 2%的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3. 主管部门: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申报起止时间
2023 年 7 月 10 日至 2023 年 8 月 11 日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专项资金资助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在天河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工业企业。
2. 申报租金补贴的制造业工业企业,2022 年度工业总产值达
3 亿元及以上,且 2022 年度工业总产值相比 2021 年工业总产值保持正增长。
3. 申报租金补贴的制造业工业企业,企业总部或研发中心场地须设在本区,并且 2022 年度企业在本区实际租赁办公场地。 4.申报购房补贴的制造业工业企业,2022 年度工业总产值达
1 亿元及以上,且 2022 年度工业总产值相比 2021 年工业总产值保持正增长。
5. 申报购房补贴的制造业工业企业,不动产权证书的获得日期需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之间。
6. 已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广东)的规模以上制造业工业企业。
7. 在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平台填报相关数据。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资金不予资助:
1. 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2. 拒绝配合产业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
四、支持标准
1. 对 2022 年度工业总产值 3 亿元(含)以上且工业总产值增速为正的规模以上制造业工业企业(企业总部或研发中心场地设在本区),按照企业 2022 年度在本区实际租赁场地给予 20%
租金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2. 对 2022 年度工业总产值 1 亿元(含)以上且工业总产值增速为正的规模以上制造业工业企业,2021 年度购置办公用房作为总部或研发中心的,给予购房金额 2%的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3. 企业同时满足以上两个奖励档次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奖励。
五、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登录“广州市天河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及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 2.受理。办理机关在申报截止后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将申请材料退回并告知补正材料的期限,申请人按时补正申请材料后,可以再次提交申请,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3. 决定。主管部门在申报截止后作出审核决定,形成项目支持方案。
4. 公示。项目支持方案向社会公示 5 个工作日。
5. 兑现。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支持方案,主管部门将奖励资金兑现拨付资料报送区财政局。
六、申报材料

七、办事窗口
仅支持全流程网上办理。
八、常见问题说明
申请本项目的企业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本资金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企业获得资金扶持后应承诺五年内不迁出天河区,如有违反承诺的,应全额退回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