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天河基地活动场地租金和服务费补贴
2022年度天河基地活动场地租金和服务费补贴申报指南
一、基本信息
1. 政策依据:《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打造科技成果转化基地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天科工信规〔2020〕1 号)。
2. 政策条款:第八条鼓励运营机构、高校、科研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创新企业等在基地开展项目路演、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投融资对接等各类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使用基地会议场所开展活动的,经运营机构同意并报备区科工信局,与基地业主单位或业主委托单位签订场地租赁协议,可免费使用活动场地,由基地业主单位或业主委托单位按市场租金评估价及市场物业服务费向区科工信局申报补贴。
3. 主管部门: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申报起止时间
2023 年 7 月 10 日至 2023 年 8 月 11 日
三、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为广州(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天河基地的业主单位或其委托单位。
2. 本次活动场地补贴申报仅限于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期间活动所使用的场地。
3. 可申请补贴的场地为天河北路 882 号 1 楼国际会议中心、
3 楼星空间;天河北路 886 号 4 楼项目路演厅、6 楼科技书吧、8楼人才培训室。
四、支持标准
按市场租金评估价及市场物业服务费给予补贴。
五、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登录“广州市天河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及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 2.受理。办理机关在申报截止后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将申请材料退回并告知补正材料的期限,申请人按时补正申请材料后,可以再次提交申请,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3. 决定。主管部门在申报截止后作出审核决定,形成项目支持方案。
4. 公示。项目支持方案向社会公示 5 个工作日。
5. 兑现。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支持方案,主管部门将奖励资金兑现拨付资料报送区财政局。
六、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时需填报项目申报书及其他相关附件,其中附件材料应先按相应要求签字盖章后,再扫描上传。附件材料包括
七、办事窗口
仅支持全流程网上办理。
八、常见问题说明
申请本项目的申报单位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本资金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申报单位获得资金扶持后应承诺五年内不迁出天河区,如有违反承诺的,应全额退回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