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广州市黄埔区申请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引育扶持(港澳青创10条2.0)
一、政策依据
(一)《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进一步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穗埔府规〔2022〕8号,以下简称办法)
(二)《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进一步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细则》(穗埔科规字〔2023〕1号)
二、申请条件
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在办法有效期间(2022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1日)引入并培育优秀港澳青年创办企业。
说明:1.台湾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引入并培育优秀台湾青年创办企业参照执行。
2.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须为经国家、省、市、区任一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孵化载体,包括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且上年度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被广东省或广州市或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确定或授牌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
台湾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获各级台办授予“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示范点)”或由各级统战部认定的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基地;②被各级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新创业主管部门评选为国家、省、市级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
3.优秀港澳青年创办企业是指:在办法有效期间新注册或从市外迁入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并在申报时完成当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
优秀台湾青年创办企业是指:在办法有效期间新注册或从市外迁入台湾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并在申报时完成当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
4.港澳台青年的年龄、持股比例,以及所在载体的资质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均以申请补贴时的情况为准。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定期集中受理,具体时间以“政策兑现”窗口通知为准。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
四、资助标准
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引入并培育优秀港澳青年创办企业。每新入驻1家港澳青年创办企业且首次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的,给予载体运营单位1万元扶持,单个载体每年最高50万元。
说明:1.对同一港澳青年创办的多家企业,均可给予所入驻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扶持;
2.同一家企业曾进驻多家载体的,以申报时该企业注册地址所在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为准。每家企业只计算一次。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装订一式一份, 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不需再扫描上传;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引育奖励申请审批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载体资质证明(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提供上年度考核结果和相关认定通知等,台湾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提供由区委统战部半年内出具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孵化载体内港澳台青年创办企业证明材料(创办企业的港澳台青年身份证明如往来大陆通行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股权证明、入驻协议等);
6.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2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10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后,进行为期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