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天河区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河区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天市监规字〔2020〕1号),推动标准化战略的实施,促进“标准化+”与我区各领域经济的深度融合,提升辖区产业标准化水平,现开展2025年天河区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9日(星期五),逾期不再受理(本次全程网上申办,建议各单位在7月15日前完成申报资料的提交,避免因为补充材料提交不及时,影响本次申报)。如申报人递交申报资料后存在资料不齐全的情况,应在收到信息补正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本次申报作废,申报人也可在申报时限内重新提交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项目应符合《天河区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资助范围。符合《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标准制修订项目、承担各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承担区级标准化研究项目等活动。
(三)因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再对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项目、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项目进行证书发放,因此本次申报不接受“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项目的申请。
(四)申报项目完成时间为2022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4日。
(五)申报项目需未获得天河区政府其他部门同类性质的资助。
三、资助标准
专项资金的资助范围及额度按照下列标准确定:
(一)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含地方技术规范)制修订的,按相应类别一次性资助30万、15万、10万、5万元;
(二)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资助30万元,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资助20万元;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资助15万元,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资助10万元;承担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资助5万元,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资助3万元;
(三)承担国家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资助20万元,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资助10万元,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资助5万元;
(四)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AAAA、AAAAA级确认的企业一次性资助3万元;
(五)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并获得“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认可证书”,每项资助5000元;
(六)承担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立项的标准化研究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
同一个单位每年所获天河区级标准化资助资金总额不得超过80万元。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