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发展资金)保护类项目申报正品正货在企业项目
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知规字〔2023〕1号)和2024年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预算,现制定《2024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保护类项目申报指南》(简称《申报指南》)。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12日17: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申报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或具有广州市户籍或者持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自然人;
2.具有完成发展资金项目的工作基础和实施条件,有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和财务管理制度(自然人除外);
3.申报单位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核算和会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知识产权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未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且符合《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各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二)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须按具体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申报人须将申报材料原件扫描后按顺序制作成彩色PDF格式电子版,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在申报系统中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若联合申报项目,需在申报书中填写联合申报单位的相关信息。《申报书》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联合申报单位均需盖章),其他材料盖骑缝章。
(三)申报限制。申报人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本发展资金;同一申报人年度申报发展资金的前补助项目不超过三项;曾获得发展资金立项支持的一次性扶持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合法性承诺。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组织单位要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和材料进行审核,并加具推荐意见。对专项资金申报人、用款单位和个人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虚报、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区)知识产权局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追回专项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执行。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请
申报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服务窗口”-“公共服务”,选择对应事项,点击“立即办理”,单位使用法人账户、个人使用个人账户登录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入网上申报流程,不接受使用个人账户申报法人事项。
(二)受理审查
区知识产权局受理和审核申请材料。经审查须补正材料的,区知识产权局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或申报单位应自接到补正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要求一次性补正,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三)立项拨付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将项目形式审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采取专家评审或集体研究等方式进行审查立项,并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确定立项结果,按照市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向用款单位拨付资金。
(四)申报人或申报单位如不方便使用网上申请,也可带齐申请材料,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办理。
四、项目实施
(一)前补助项目获批后,项目承担单位与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签订项目合同,按合同约定目标、期限组织项目实施。各项目约定的工作任务按项目合同约定期限完成。
(二)项目实施、验收和资金使用要严格遵守《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财务制度和合同约定的资金使用范围,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不得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项目经费。用本项目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属国有资产的,应当纳入项目承担单位固定资产账户进行核算和管理。
(四)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前补助项目执行情况的中期检查,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负责协助中期检查的开展。中期检查以项目承担单位提交中期报告的形式为主,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现场检查。通过中期检查的,继续执行项目合同;未通过中期检查的,应予以限期整改,尚未下达的项目经费暂缓拨付;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可以终止项目合同。
(五)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保证所提供给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的项目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并承担因虚报材料可能引起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对于终止合同的前补助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上缴尚未使用和未按规定使用的财政经费。
正品正货在企业项目
(一)申报主体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他组织。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独立组织开展分析的能力,熟悉广州市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类项目实施经验,熟悉广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情况,具有快速开展知识产权工作调研的水平和能力。近三年内承接过同类政府项目,并能提供证明材料的优先。
2.申报单位应具备开展知识产权分析、市场调研等工作所需的信息资源、分析工具等软硬件设施。具备知识产权相关信息化平台建设经验者优先。
3.申报单位与广州市内相关商会、商业综合体等有通畅的沟通渠道和互动活动,具备将相关工作任务推动落实到终端的工作基础。
4.申报单位应具备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团队。
(三)项目类型、数量及经费安排
本项目为前补助项目,计划立项1项,共安排资金50万元。
(四)工作任务
1.完善“广州市正品正货”微信小程序功能,发动企业参与“正品正货在行动”活动,发动企业数量不少于50家。
2.为活动参与企业,针对商标使用、管理、布局和保护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出具商标体检报告,对商标后续保护、培育和运用等方面提出指导建议。项目实施期间,完成商标体检报告不少于30份。
3组织开展1场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助力正品正货品牌的宣传,提高消费者对知识产权的认识水平,推动优质品牌发展。
4.组织知识产权专业人员或专家,为企业商标、专利管理和保护等知识产权服务需求提供专家咨询或顾问服务,协助企业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项目实施期间,开展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不少于10次。
(五)申报材料
1.2024年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申报书;
2.项目实施方案与实施计划;
3.申报单位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电子证照);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联系人身份证(电子证照);
5.银行开户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提供本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相关情况(档案、台账、规章、培训、宣传等图片、文字资料);
7.能证明承担项目能力和工作方案可行性的相关佐证材料(知识产权项目实施经验、项目实施团队资质、所获业绩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