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罗湖区科技创新项目-科技创新载体扶持
政策体系
科技创新(2025版)第一条:科技创新载体扶持
项目说明及资助标准
1.自2025年1月1日起,对新迁入或新认定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的,分五年给予最高1亿元扶持。
2.对新迁入或新认定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重大创新载体的,分五年给予最高5000万元扶持。
3.对新迁入或新认定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公共技术平台,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创新载体的,分五年给予最高500万元扶持。
4.对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在罗湖新设立分支机构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扶持。
5.对符合辖区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且具有重大产业支撑作用的,经区政府专项会议审议,可不受前述扶持金额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