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广东省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性后补助项目
项目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广东省标准化条例》,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4〕50号)等规定,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开展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鼓励各类机构积极参与广东省标准化活动,更好发挥标准化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
申报主体
在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下简称单位)。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和“湾区标准”只受理主导制定单位(起草单位排名第一)的申报;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项目,只受理秘书处承担单位的申报;其他项目,只受理项目承担单位的申报。
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符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细则》规定,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
1.申报条件。
主导制定(含修订)2023年7月以来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本通知所述标准,特指上述具体标准,不包含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4.1所述的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技术规范(TS)、可公开提供规范(PAS)、技术报告(TR)、指南(Guide)等其它标准化文件。
同一单位申报的系列标准或多项相近标准,视情况合并为一类标准予以资助。
由于标准发布与正式出版时间差等客观原因逾期未能申报上一年资助的技术标准,能提供充足书面材料依据的,可申报本次项目。
(二)国际标准。
在2023年7月以来,由《国际标准组织及其他重要国际、国外组织名录》(详见《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粤市监标准〔2025〕43号))内的组织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
由于标准发布与正式出版时间差等客观原因逾期未能申报上一年资助的技术标准,能提供充足书面材料依据的,可申报本次项目。
(三)“湾区标准”
1.申报条件。
截至2025年6月30日,经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研究中心纳入“湾区标准”清单且未获资金补助的项目。
(四)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1.申报条件。
经国家或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下达,并于2024年11月2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获评估通过,且未获资金补助的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五)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1.符合下列申报条件之一:
(1)2023年7月以来,经省级以上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或国际标准化组织批准成立(首次),并召开成立大会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含分技术委员会,下同)。
(2)2023年度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评估结果为优秀。
(3)2024年度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评估结果为优秀。
(4)2023年来受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开展省级地方标准技术审查的(以标准项目为计算单元)。
其他要求
(一)申报的项目应当未享受过同类财政资金资助,同一内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二)申请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申请单位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将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省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格,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三)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2025年广东省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项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