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
一、支持大宗商品进口
支持对象:在佛山市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
支持标准:对全年作为境内收货人进口《佛山市鼓励进口清单》中的大宗商品(附件1)达到或超过5000万美元、1亿美元、2亿美元且实现同比增长10%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人民币、100万元人民币、300万元人民币的支持,每家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业务年度新设立企业不受同比增长10%条件限制。
支持业务年度:2022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申报期内见佛山扶持通相关项目;
2.营业执照;
3.“信用中国”网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经市商务局确认的报备材料。
注意事项:
1.市商务局将根据国家大政方针要求,适时调整支持商品范围及国别;
2.本项与第三项“支持企业扩大进口”不得同时申请;
3.前期已获得同一业务年度市级进口类扶持项目资金的企业,本次需进行相应扣减。
二、支持消费品进口
支持对象:在佛山市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
支持标准:对全年作为境内收货人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佛山市鼓励进口清单》中的消费品(附件2)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美元且实现同比正增长的企业,按照每1美元补贴0.01元人民币标准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低于5000元人民币的不给予支持。业务年度新设立企业不受同比正增长条件限制。
支持业务年度:2022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申报期内见佛山扶持通相关项目;
2.营业执照;
3.“信用中国”网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经市商务局确认的报备材料。
注意事项:
1.市商务局将根据国家大政方针要求,适时调整支持商品范围及国别;
2.本项与第三项“支持企业扩大进口”不得同时申请。
3.前期已获得同一业务年度市级进口类扶持项目资金的企业,本次需进行相应扣减。
三、支持企业扩大进口
支持对象:在佛山市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
支持标准:对全年作为境内收货人以一般贸易或加工贸易方式进口,且增量达到或超过1亿美元的企业,给予支持100万元人民币。
支持业务年度:2022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申报期内见佛山扶持通相关项目;
2.营业执照;
3.“信用中国”网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经市商务局确认的报备材料。
注意事项:
1.市商务局将根据国家大政方针要求,适时调整支持商品范围及国别;
2.本项与第一项“支持企业进口大宗商品”、第二项“支持企业进口消费品”不得同时申请。
3.前期已获得同一业务年度市级进口类扶持项目资金的企业,本次需进行相应扣减。
四、支持培育和推广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区域品牌
支持对象:在佛山完成注册登记且经商务主管部门认可,承担国家、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工作站职责的商(协)会。
支持标准:对经向市商务局报备开展的对外宣传推广活动的相关费用,包括展位费用、特装费用、宣传资料制作费用等给予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支持。
支持业务年度:2022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申报期内见佛山扶持通相关项目;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信用中国”网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经市商务局确认的报备材料;
5.相关合同或协议;
6.制作宣传资料的,提交制作后的实物、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
7.项目实际发生费用明细表、对应项目的发票及支付凭证。
五、支持参加境外线下重点展会
支持对象:在佛山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
支持标准:
1-10月境外线下展会:对企业参加佛山市重点推荐展会或佛山市商务局发文组织的境外线下展会的展位费(每次展会支持展位不超过4个)、展品运输费按照实际支出的70%给予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对特装布展费按照实际支出的50%给予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单一企业参加单一展会获支持金额低于500元人民币的不给予支持。佛山市重点推荐展会名单见附件3。
11-12月境外线下展会:对企业参加佛山市重点推荐展会的展位费(每次展会支持展位不超过4个)、展品运输费、特装布展费、人员费(每次展会支持人数不超过两人)按照不超过实际支出的70%分别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每次展会获支持金额不超过40万元人民币,其中展位费及展品运输费合计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特装布展费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人员费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单一企业参加单一展会获支持金额低于500元人民币的不给予支持。佛山市重点推荐展会名单见附件3。
支持业务年度:2022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申报期内见佛山扶持通相关项目,需在扶持通填写完毕后,下载打印盖公章,再上传扶持通;
2.营业执照;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自营出口企业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三选一)、展会举办前六个月内作为境内发货人出口的报关单2张;供货出口企业(无进出口经营权,但有货物出口的企业)提供展会举办前六个月内报关单和发票各2张、代理出口企业营业执照(代理出口企业需为佛山市注册登记企业)(2022粤澳名优商品展的参展企业可不提供本项内容);
5.参展企业与境内外展会主办方或组展方签订的展位数量合同或展位确认书;
6.申报特装费用企业提供参展企业与境内外特装公司签订的特装合同;
7.出境证明或代参展证明。出国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首页、签证页或签证纸、出入境记录页,如无签证页或签证纸、出入境记录的需提供机票、酒店住宿等相关证明材料;如参展模式为代参展,提供由组展公司出具的代参展证明文件等;
8.参展人员在职证明。包括劳动合同、活动前三个月工资流水凭证、社会保险缴费清单、股权证明(四选一),代参展模式无需提供;
9.发票收据及支付凭证。银行付款凭证或现金收讫凭证、发票或收据,若银行付款凭证为个人支付,需提供企业财务的入账报销凭证;
10.现场照片。展会现场照片4张,包括楣板上的公司名称、展位号、参展人员工作照等内容。(若楣板上的公司名称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不一致时,请提交情况说明。
六、支持参加线上重点展会
支持对象:在佛山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
支持标准:对参加佛山市重点推荐线上展会的企业,按照企业实际支出的50%给予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单一企业参加单一展会获支持金额低于1000元人民币的不给予支持。佛山市重点推荐展会名单见附件3。
支持业务年度:2022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申报期内见佛山扶持通相关项目,需在扶持通填写完毕后,下载打印盖公章,再上传扶持通;
2.营业执照;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自营出口企业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三选一)、展会举办前六个月内作为境内发货人出口的报关单2张;供货出口企业(无进出口经营权,但有货物出口的企业)提供展会举办前六个月内的报关单和发票各2张、代理出口企业营业执照(代理出口企业需为佛山市注册登记企业);
5.参展企业与境内外展会主办方或组展方签订的展位数量合同或展位确认书;
6.发票收据及支付凭证。银行付款凭证或现金收讫凭证、发票,若银行付款凭证为个人支付,需提供企业财务的入账报销凭证;
7.截图照片。线上展会平台页面截图照片4张,内容包括展会主页及网址、参展企业页面、企业展品、推广信息等。(若网页上的公司名称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不一致时,请提交情况说明。
七、支持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支持对象:在佛山市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商(协)会。
支持标准:对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人员费用(往返交通费、住宿费、观展证费用)给予每人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支持,每家企业或商(协)会支持1人,低于1000元人民币的不给予支持。
支持业务年度:2022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申报期内见佛山扶持通相关项目,需在扶持通填写完毕后,下载打印盖公章,再上传扶持通;
2.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参会人员的在职证明。包括劳动合同、活动前三个月工资流水凭证、社会保险缴费清单、股权证明(四选一);
5.发票收据及支付凭证。支付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的银行付款凭证或现金收讫凭证、发票或收据。若银行付款凭证为个人支付,需提供企业财务的入账报销凭证,若组团前往的,可提供组团机构发票;
6.参会证明。参会人员现场照片2张(能清楚分辨为进博会或重点经贸活动现场,大合照请标注参会人员)、专业观众证(如有)等;
7.商(协)会提供经市、区商务部门确认的活动完成情况报告。
八、支持建设海外营销网点
支持对象:在佛山市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
支持标准:对在境外设立的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企业自主品牌展厅、专卖店、售后服务中心等海外营销网点的场地租金、装修、宣传推广费用给予支持。每个网点支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每家企业每年支持金额不超过60万元人民币。
支持业务年度:2022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申报期内见佛山扶持通相关项目;
2.营业执照;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三选一);
5.境外品牌商标注册证明及中文译文;
6.网点场地为申报企业自行购买或租赁的场地,需提供场地购买或租赁合同;网点为企业委托当地代理商或经销商建设的网点,须提供相关合作协议;
7.实地照片。网点正门全貌照片2张、网点内部不同区域照片3-5张,需清晰可见自主品牌标识;
8.网点面积证明材料。
九、支持提供公共组织服务
支持对象:在佛山市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商(协)会。
支持标准:对组织本地企业参加重点展会和经贸活动并在项目实施前向市商务局报备,项目实施后达到预期效果的展览公司、商(协)会给予每场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支持。
支持业务年度:2022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申报期内见佛山扶持通相关项目,需在扶持通填写完毕后,下载打印盖公章,再上传扶持通;
2.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随团工作人员在职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工资流水凭证、社会保险缴费清单、股权证明(四选一);
5.出境证明。出国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首页、签证页或签证纸、出入境记录页。如无签证页或签证纸、出入境记录的需提供机票、酒店住宿等相关证明材料;
6.经市商务局确认的报备材料;
7.经市商务局确认的活动完成情况报告。
十、支持购买资信产品和服务
支持对象:在佛山市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
支持标准:对向国家批准从事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展览公司及其它对外贸易投资服务机构购买资信产品和服务(包括海外企业资信报告、商品采购分析报告、海外采购商/供货商名录报告、全球行业和产业分析报告、国别风险分析报告和全球银行资信报告等)的企业,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8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低于1000元人民币的不给予支持。
支持业务年度:2022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申报期内见佛山扶持通相关项目;
2.营业执照;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三选一),业务年度内以境内发货人出口的报关单2张;
5.资信产品或服务提供方出具的资信调查费或资信报告费的缴费通知书或合同;
6.资信产品或服务提供方开具的资信类产品或服务的发票;
7.付款银行水单。
十一、支持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
支持对象:2020-2021年未办且2022年以来首次在佛山试点银行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衍生品业务对应的基础外汇收支为货物贸易项下,且经试点银行认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以及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
支持标准:对在试点银行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包含外汇远期、期权)的企业,按照年度年化签约额每万美元补贴50元人民币的标准予以扶持。每家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低于1000元人民币的不给予支持。年化签约额=实际签约额×期限天数/365天。试点银行名单见附件4。
支持业务年度:2022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包括外汇衍生品办理明细表)。申报期内见佛山扶持通相关项目;
2.营业执照;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办理外汇衍生品的成交确认书或合同;
5.进出口企业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三选一)、作为境内发货人或收货人的报关单2张;
6.首次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承诺书。
注意事项:企业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应以“保值”为核心,聚焦主业,符合实需原则。如发现业务办理存在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则取消该企业当年度享受汇率风险管理扶持政策资格。试点银行未履行“展业三原则”和尽职审查义务导致不良后果的,取消该银行当年度试点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