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
一、支持参加境外线下重点展会
支持对象:在佛山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
支持标准:对企业参加佛山市重点推荐组织境外线下展会的展位费(每次展会支持展位不超过4个)、展品运输费、特装布展费、人员费(每次展会支持人数不超过两人)按照不超过实际支出的70%分别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每次展会获支持金额不超过40万元,其中展位费及展品运输费合计不超过15万元、特装布展费不超过15万元、人员费不超过10万元。单一企业参加单一展会获支持金额低于500元的不给予支持。2023年佛山市重点推荐组织境外线下展会名单见附件1(第一批上半年的展会已完成申报,附件1为第一批下半年及第二批展会)。
支持业务年度:2023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申报期内见佛山扶持通相关项目,需在扶持通填写完毕后,下载打印盖公章,再上传扶持通;
2.营业执照;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1)自营出口企业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三选一,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注册企业无需提供),业务年度(即2023年)1月1日起至扶持资金正式通知申报之前,作为境内发货人出口的报关单2张;
(2)供货出口企业(未自行开展出口业务,但有货物出口的企业)提供业务年度(即活动举办的2023年)1月1日起至扶持资金正式通知申报之前报关单和发票各2张、代理出口企业营业执照(代理出口企业需为佛山市注册登记企业);
注意:若单张报关单申报金额低于500美元(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货币),需提供报关单所对应业务的真实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与国外客户前期磋商证明、客户付款凭证、后续业务往来证明等。
5.参展企业与境内外展会主办方或组展方签订的展位数量合同或展位确认书;
6.申报特装费用企业提供参展企业与境内外特装公司签订的特装合同;
7.出境证明或代参展证明。出国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首页、签证页或签证纸、出入境记录页,如无签证页或签证纸、出入境记录的需提供机票、酒店住宿等相关证明材料;如参展模式为代参展,提供由组展公司出具的代参展证明文件等;
8.参展人员在职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展会举办前三个月工资流水凭证、展会举办前三个月社会保险缴费清单、股权证明(四选一),代参展模式无需提供;
9.发票收据及支付凭证。银行付款凭证或现金收讫凭证、发票或收据,若银行付款凭证为个人支付,需提供企业财务的入账报销凭证;
10.现场照片。展会现场照片4张,包括楣板上的公司名称、展位号、参展人员工作照等内容。(若楣板上的公司名称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不一致时,请提交情况说明。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注册企业提供其他能证明企业英文名称的佐证材料。)
注意事项:若申报的线下展会项目已获国家、省级展位补贴且金额小于市级展位补贴的,在计算市级实际补贴金额时将扣减国家、省级已获得展位补贴金额。特装费、展品运输费、人员费等不在国家、省级补贴范围的项目不涉及扣减。实际补贴金额=展位费(不超过4个)*支持比例-国家、省级已获得展位补贴+(特装费+展品运输费+人员费)*支持比例。
二、支持参加线上重点展会
支持对象:在佛山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
支持标准:对参加佛山市重点推荐线上展会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实际支出50%的比例给予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1.5万元。单一企业参加单一展会获支持金额低于1000元的不给予支持。2023年佛山市重点推荐线上展会名单见附件2(第一批上半年的展会已完成申报,附件2为第一批下半年及第二批展会)。
支持业务年度:2023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申报期内见佛山扶持通相关项目,需在扶持通填写完毕后,下载打印盖公章,再上传扶持通;
2.营业执照;
3.“信用中国”网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1)自营出口企业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三选一,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注册企业无需提供),业务年度(即2023年)1月1日起至扶持资金正式通知申报之前,作为境内发货人出口的报关单2张;
(2)供货出口企业(未自行开展出口业务,但有货物出口的企业)提供业务年度(即活动举办的2023年)1月1日起至扶持资金正式通知申报之前报关单和发票各2张、代理出口企业营业执照(代理出口企业需为佛山市注册登记企业);
注意:若单张报关单申报金额低于500美元(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货币),需提供报关单所对应业务的真实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与国外客户前期磋商证明、客户付款凭证、后续业务往来证明等。
5.参展企业与境内外展会主办方或组展方签订的展位数量合同或展位确认书;
6.发票收据及支付凭证。银行付款凭证或现金收讫凭证、发票,若银行付款凭证为个人支付,需提供企业财务的入账报销凭证;
7.截图照片。线上展会平台页面截图照片4张,内容包括展会主页及网址、参展企业页面、企业展品、推广宣传页面或磋商截图(磋商时间需在展会开展期间或展会结束后)等。(若网页上的公司名称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不一致时,请提交情况说明。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注册企业提供其他能证明企业英文名称的佐证材料。)
注意事项:若申报的线上展会项目已获国家、省级补贴且金额小于市级补贴金额的,在计算市级实际补贴金额时将扣减国家、省级已获得补贴金额。实际补贴金额=企业实际支出*支持比例-国家、省级已获得补贴。
三、支持参加境外重点经贸活动
支持对象:在佛山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商(协)会。
支持标准:支持企业参加市商务部门组织的的境外经贸活动,对参加企业的人员往返交通费及住宿费,按照最高不超过实际费用80%的比例给予支持,每次活动每家企业最多支持两人在3个国家或地区的费用,每家企业每次活动获支持金额,根据活动举办所在地区及企业前往国家或地区数量而定。
其中,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最高0.6万元/每人;亚洲地区(不含西亚、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最高1万元/每人;欧洲、大洋洲、西亚地区最高1.6万元/每人;北美洲、中美洲、非洲地区最高2万元/每人;南美洲地区最高2.5万元/每人。活动涉及多个扶持标准不同的国家或地区的,以距离最远的国家或地区计算。在此基础上,企业每前往多一个国家或地区参加活动,支持金额增加0.5万元/每人,地区不限。每次活动每人获支持金额不超过3.5万元。(重点经贸活动名单见附件3,其中第1-4项已完成申报,本次仅申报第5-11项。)
支持业务年度:2023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扶持通”系统上填写后下载打印盖企业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1)自营出口企业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三选一,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注册企业无需提供),业务年度(即活动举办的2023年)1月1日起至扶持资金正式通知申报之前,作为境内发货人出口的报关单2张;
(2)供货出口企业(未自行开展出口业务,但有货物出口的企业)提供业务年度(即活动举办的2023年)1月1日起至扶持资金正式通知申报之前报关单和发票各2张、代理出口企业营业执照(代理出口企业需为佛山市注册登记企业);
商(协)会无需提供本项。
注意:若单张报关单申报金额低于500美元(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货币),需提供报关单所对应业务的真实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与国外客户前期磋商证明、客户付款凭证、后续业务往来证明等。
5.支付相关费用的银行付款凭证及收费发票复印件。组团前往的提供组团机构发票,自行前往的提供往返机票及住宿发票;若银行付款凭证为个人支付,需提供企业财务的入账报销凭证;
6.出国护照(包括首页、签证页或签证纸、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如无签证页或签证纸、出入境记录的须提供机票、酒店住宿等相关证明材料;
7.出访人员在职证明。包括劳动合同、活动前三个月工资流水凭证、活动前三个月社会保险缴费清单、股权证明(四选一)
8.活动总结报告(由主办方或组织方确认,包括能识别参加人员在活动现场的照片3张,合照的请标注出参加活动的人员);
注意事项:如有人员参加同一时期举办的线下重点展会和重点境外经贸活动,其人员费只能在“支持参加境外线下重点展会”和“支持参加境外重点经贸活动”项目中择一申报,不可重复申报。
四、支持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支持对象:在佛山市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商(协)会。
支持标准:对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人员费用(往返交通费、住宿费、观展证费用)给予每人不超过2000元支持,每家企业或商(协)会支持1人,低于1000元的不给予支持。
支持业务年度:2023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申报期内见佛山扶持通相关项目,需在扶持通填写完毕后,下载打印盖公章,再上传扶持通;
2.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参会人员的在职证明。包括劳动合同、活动前三个月工资流水凭证、活动前三个月社会保险缴费清单、股权证明(四选一);
5.发票收据及支付凭证。支付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的银行付款凭证或现金收讫凭证、发票或收据。若银行付款凭证为个人支付,需提供企业财务的入账报销凭证,若组团前往的,可提供组团机构发票;
6.参会证明。参会人员现场照片2张(能清楚分辨为进博会或重点经贸活动现场,大合照请标注参会人员)、专业观众证(如有)等;
7.商(协)会提供经市或区商务部门确认的活动完成情况报告。
五、支持提供公共组织服务
支持对象:在佛山市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商(协)会。
支持标准:对组织本地企业参加重点展会或重点经贸活动并在项目实施前向市商务局报备,项目实施后达到预期效果的展览公司、商(协)会给予每场不超过5万元支持。(重点经贸活动名单见附件3)
支持业务年度:2023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申报期内见佛山扶持通相关项目,需在扶持通填写完毕后,下载打印盖公章,再上传扶持通;
2.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随团工作人员在职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工资流水凭证、社会保险缴费清单、股权证明(四选一);
5.出境证明。出国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首页、签证页或签证纸、出入境记录页。如无签证页或签证纸、出入境记录的需提供机票、酒店住宿等相关证明材料;
6.经市商务局确认的报备材料;
7.经市商务局确认的活动完成情况报告。
六、支持购买资信产品和服务
支持对象:在佛山市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
支持标准:对向国家批准从事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展览公司及其它对外贸易投资服务机构购买资信产品和服务(包括海外企业资信报告、商品采购分析报告、海外采购商/供货商名录报告、全球行业和产业分析报告、国别风险分析报告和全球银行资信报告等)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80%的比例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低于1000元的不给予支持。
支持业务年度:2023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申报期内见佛山扶持通相关项目;
2.营业执照;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三选一,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注册企业无需提供),业务年度内以境内发货人出口的报关单2张;
注意:若单张报关单申报金额低于500美元(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货币),需提供报关单所对应业务的真实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与国外客户前期磋商证明、客户付款凭证、后续业务往来证明等。
5.资信产品或服务提供方出具的资信调查费或资信报告费的缴费通知书或合同;
6.资信产品或服务提供方开具的资信类产品或服务的发票;
7.付款银行水单。
七、支持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
支持对象:2020-2022年未办且2023年以来首次在佛山试点银行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衍生品业务对应的基础外汇收支为货物贸易项下,且经试点银行认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以及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
支持标准:对在试点银行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包含外汇远期、期权)的企业,按照年度年化签约额每万美元补贴不超过50元人民币的标准予以扶持。每家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低于1000元人民币的不给予支持。年化签约额=实际签约额×期限天数/365天。试点银行名单见附件4。
支持业务年度:2023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包括外汇衍生品办理明细表)。申报期内见佛山扶持通相关项目;
2.营业执照;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办理外汇衍生品的成交确认书或合同;
5.作为境内发货人或收货人的报关单2张;
注意:若单张报关单申报金额低于500美元(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货币),需提供报关单所对应业务的真实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与国外客户前期磋商证明、客户付款凭证、后续业务往来证明等。
6.首次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承诺书。
注意事项:企业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应以“保值”为核心,聚焦主业,符合实需原则。如发现业务办理存在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则取消该企业当年度享受汇率风险管理扶持政策资格。试点银行未履行“展业三原则”和尽职审查义务导致不良后果的,取消该银行当年度试点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者的责任。
八、支持培育和推广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区域品牌
支持对象:在佛山完成注册登记且经商务主管部门认可,承担国家、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工作站职责的商(协)会。
支持标准:对经向市商务局报备开展的对外宣传推广活动的相关费用,包括展位费用、特装费用、宣传资料制作费用等给予不超过80万元支持。
支持业务年度:2023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申报期内见佛山扶持通相关项目;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经市商务局确认的报备材料;
5.相关合同或协议;
6.项目实际发生费用明细表及对应项目的发票、支付凭证、合同等佐证材料;
7.制作宣传资料的,提交制作后的实物、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
注意事项:若申报的宣传推广活动项目细项已获得国家、省级补贴且金额小于市级相同细项补贴金额的,在核算佛山市级实际补贴金额时将扣减相同细项对应的国家、省级已获得补贴。
九、支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抱团开拓国际市场
支持对象:在佛山完成注册登记且经商务主管部门认可,承担国家、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工作站职责的商(协)会。
支持标准:对经市商务局同意的在境外组织举办的经贸活动的场租费、翻译费、境外第三方机构承办费等相关费用给予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支持。
支持业务年度:2023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申报期内见佛山扶持通相关项目;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经市商务局确认的报备材料;
5.相关合同或协议;
6.活动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
7.项目实际发生费用明细表、对应项目的发票、支付凭证、合同等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