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补贴(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
一、政策依据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穗埔发改规字〔2021〕1号)(以下简称“办法”)
二、申请条件
申请本奖励的企业或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依法诚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独立核算,符合国家统计规范、税收征管、信用管理等规定的企业、机构或非法人组织等主体,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一年内未受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且三年内未发生生态环境类犯罪;
(三)一年内未因社会危害性较大的违法行为被处予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且三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集中受理,具体时间以“政策兑现”窗口通知为准,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逾期不申请的视同自动放弃。
四、资助标准
以市发展改革委首次认定的等级为准,对认定为甲、乙级的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分别给予补贴20万元、10万元。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附封面(含申报事项、企业名称、经办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按申报所需材料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申请材料第1-2项外,其他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政策兑现事项申请表》(该申请表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
3.“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迁入的企业还需提供办理迁入的《准予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获市发展改革委等级认定时至申请扶持时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进入省政务服务网打印相应月份的广东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或到社保前台打印相应时段的单位缴费情况表;须有社保经办机构盖章或电子章,加盖单位公章);
5.实行独立核算的材料: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系统“独立核算”页面截图(路径: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账户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纳税人基本信息”→“企业经营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6.符合国家统计规范规定的材料(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打印获市发展改革委等级认定当年度至申请时最新月份的《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规模以下企业在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的《查看基本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7.符合税收征管规定的材料(从网上税局打印获市发展改革委等级认定当年度至申请扶持时的“税收完税证明”;没有实际缴税的,提供《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加盖单位公章);
8.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首页和公共信用信息概览页);
9.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能源管理信息系统等级认定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0.《承诺书》(原件,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授权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彩色扫描件。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2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10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并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