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市第一批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
各相关企业单位:
根据《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2〕9号)、《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财科〔2012〕168号)和《深圳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2〕5号)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16年深圳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审批内容
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多学科知识,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重大决策支持的资助项目。
重点支持战略研究、政策研究、管理研究、体制改革研究、法制研究、经济分析、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以及软科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等研究。
二、资助数量和方式
资助数量:有数量限制,受市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项目资助强度一般不超过30万元。
资助方式:采用“先征集、再选题、后申报”的模式,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凝练选题,再以“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的方式确定承担单位予以支持。
三、审批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注册的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单位,或深汕合作区内注册的深圳企业;以及经市政府批准的重大软科学项目的市外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
(二)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软科学研究项目,已在市部门预算中安排的研究项目,不得再申报。
四、审批程序
申请人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创新委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审定——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委共同下达项目资金计划——申请单位与市科技创新委签订项目合同书——拨付资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