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深圳市第一批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
各相关企业单位:
根据《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2〕9号)、《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财科〔2012〕168号)和《深圳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2〕5号)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15年深圳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审批内容
以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为目标,资助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多学科知识,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决策提供支持的研究项目。
重点支持战略研究、政策研究、管理研究、体制改革研究、法制研究、经济分析、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以及软科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等研究。
二、资助数量和方式
资助数量:有数量限制。
资助方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三、审批条件
申请软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及深汕合作区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单位;以及经市政府批准的重大软科学项目的市外境内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
(二)一个软科学研究项目只能确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软科学研究项目。已在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单位申报安排项目支出的研究项目,不得再申报。
四、审批程序
申请人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创新委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审定——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委共同下达项目资金计划——申请单位与市科技创新委签订项目合同书——市财政委拨付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