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布局大赛工作方案
一、大赛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决策部署,持续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与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自2019年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会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及科技发展局以及省内相关地级以上市政府,成功举办六届“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和两届“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商标品牌培育大赛”。两个大赛得到了大湾区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可,树立了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布局的标杆,探索和总结了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布局的经验和路径,展现了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布局成果。
2025年开始,两个大赛深度融合,合并升级为全新的“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布局大赛”(以下简称湾高赛)。大赛2025年在惠州市举办,主题为“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驱动大湾区共同发展”。大赛将以开放、创新的理念,吸引具有高价值知识产权的战略性产业科技创新项目和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产品或服务价值高的商标品牌项目参加比赛,培育一批高质量科研创新团队,树立一批制造业当家典型案例,促进一批高价值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及产业化,探索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转化路径。
二、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及科技发展局、惠州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横琴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
(三)协办单位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惠州市科技、工信、商务、文广旅体等市直相关部门。
(四)支持单位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香港品牌发展局。
(五)工作机构
由承办单位指派相关负责同志组成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统筹协调赛事并执行整体工作,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拟定本届湾高赛重要工作方案,审议重大节点及计划安排,统筹实现总体办赛目标,推进大赛各项任务落实。执委会下设3个专业委员会:
1.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负责制订本次大赛的评审规则和评审标准,处理大赛过程中的有关专业技术问题,对大赛评审过程进行指导。
2.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参赛项目条件资格进行审查;组织专家按照评审规则、评审标准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判和打分,向执委会推荐获奖名单;处理关于参赛要求的举报投诉。
3.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负责对评审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对比赛过程中出现的申诉进行受理和处理。
(六)专家库
为保证赛制设置与评审的科学性、公平性、合理性,2025年湾高赛通过选聘和网络征集的方式,邀请在知识产权领域、商标品牌领域、技术领域、投融资领域等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专家组建湾高赛评审专家库,从中抽取湾高赛指导专家、评审专家和培训专家,对湾高赛提供专家服务支撑。专家库人数约500人。
评审专家根据赛程需求采用随机抽选的形式从专家库中抽选,根据大赛评审规则,评选出各赛段晋级与获奖项目。
三、大赛时间安排及启动仪式安排
(一)时间:2025年6月至12月。
(二)地点:惠州市。
(三)各阶段时间安排
(四)启动仪式安排
1.时间:2025年6月下旬。
2.地点:惠州市。
3.主要议程:
(1)观看2025年湾高赛宣传片;
(2)介绍2025年湾高赛赛事规则及奖项设定;
(3)领导致辞;
(4)惠州市产业创新项目落地转化政策宣传推介;
(5)2025年湾高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服务联合体成立仪式;
(6)2025年湾高赛启动仪式;
(7)上届大赛金奖代表发言;
(8)专家学者作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专题分享。
4.参加人员:
(1)国家知识产权局领导;
(2)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及科技发展局领导;惠州市人民政府领导;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领导;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领导;
(3)各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领导;惠州市各县(区)政府领导;惠州市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
(4)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代表;
(5)金融机构代表;
(6)投融资机构代表;
(7)创投机构代表;
(8)新闻媒体代表。
四、参赛要求
(一)分组设置
本届大赛所有参赛项目分为初创组和成长组,各组分别进行比赛。
企业参赛按2024年汇算清缴的营业收入进行分组,营业收入小于或等于2000万元的列入初创组,营业收入大于2000万元的列入成长组。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利/商标参赛项目均列入初创组。若参赛主体为多个企业联合参赛或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参赛,则按参赛企业的2024年汇算清缴的营业收入总和计算。
(二)参赛项目要求
1.专利类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应当包含至少一项核心技术(含基础技术、重要技术分支)的有效发明专利。所述专利应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及科技发展局授权,语言限中文、英文。参赛项目拥有多件发明专利的,应明确其中一件发明专利为参赛核心专利。
(2)参赛项目的核心专利应当是2020年1月1日以后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除参赛核心发明专利之外,参赛主体应该将与参赛项目关系最密切且能够形成组合的不超过10个全球范围内的专利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一起参赛。
(3)参赛项目所属专利技术领域应以战略性产业集群为主,包括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汽车产业、先进材料、现代轻工纺织、软件与信息服务、超高清视频显示、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区块链与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新能源、激光与增材制造、数字创意、安全应急与环保、精密仪器设备)。
2.商标类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应当具有至少一件拥有市场价值、起到标识产源作用和能够支撑产品或服务主营收入的国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注册商标,该注册商标作为参赛项目的核心商标,应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及科技发展局授权,并连续使用1年以上。
(2)参赛项目所属产业领域涵盖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新型农业。其中先进制造业主要包括广东省重点打造的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
(3)参赛项目在资格审查中,若存在商标侵权生效判决不满一年的情形,将被取消其参赛资格。
(4)参赛项目在参赛期间,若在商标授权确权程序中被认定存在商标恶意抢注、商标囤积或商标不当使用等行为,将被取消其参赛资格。
3.参赛项目在参赛期间,若存在参赛资料弄虚作假、恶意隐瞒等情形,将被取消其参赛资格。
4.专利类参赛项目同组同一企业报名参赛项目不得超过3个,高校或科研院所不受报名数量限制。商标类参赛项目同一主体(包含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报名参赛项目不得超过1个。
5.已获得过以下奖项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比赛:
(1)已获得过国家级、省级专利奖的项目;
(2)已获得往届湾高赛金奖、银奖、优秀奖的项目;
(3)已获得往届湾商赛金奖、银奖的项目。
(三)参赛主体(团队)要求
1.参赛主体为参赛项目相关专利/商标权利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或由权利人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联合组队参赛。
2.参赛主体应为在粤港澳地区内注册的市场主体(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粤港澳地区以外注册的市场主体,且相关专利/商标已在粤港澳地区进行转化落地(许可、转让、作价入股等),可由粤港澳地区内转化落地合作主体牵头,联合报名参赛,但该类主体不可以独立参赛。
3.参赛项目牵头主体必须为项目核心专利/商标权利人(之一)。如果参赛主体为核心专利/商标的多个权利人之一的,且其他权利人不联合参赛的情况,参赛事项应获得其他权利人的书面同意。
4.参赛团队成员可包括参赛主体在册员工和服务机构在册员工。一经报名,参赛团队中的服务机构成员不可变更,参赛主体成员若发生变更,应经执委会同意并在大赛官网公示后更换。大赛中上场答辩的人员,必须是已报名的参赛团队成员。
5.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不可独立作为参赛主体参赛,可与权利人联合参赛。
6.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加联合参赛项目实行回避制度。同一个服务机构不能派员同时参加比赛和大赛指导、评审、仲裁等工作。
7.参赛主体应社会形象良好,无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等不良记录。参赛主体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一年内因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受到行政处罚而影响品牌声誉的,将采取“一票否决制”,直接取消其参赛资格。
五、大赛具体赛程
大赛包括四个具体阶段:
(一)启动和推广阶段(2025年6月—8月)
2025年6月湾高赛正式启动,同时开启线上报名系统。以粤港澳大湾区为核心,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赛事宣讲,全方位宣传,广泛发动征集优秀的科技创新创业项目和商标项目报名参赛。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15日。
1.线上报名。注册报名,填写项目资料并提交“信用中国”查询信息截图。
2.资格审查。由评审委员会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参赛资格的参赛项目。除参赛主体自行提交的资料外,对于所有项目,审核人员应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参赛主体是否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是否存在影响品牌声誉或涉及质量问题的行政处罚;对于发明专利类项目,审核人员应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及分析数据库,确认参赛项目所涉及的专利是否真实有效,确认专利权人与参赛主体是否一致;对于商标类项目,审核人员应查询裁判文书网、国家知识产权商标查询系统等网站,查询是否存在一年内的侵权生效判决,参赛商标是否涉及确权纠纷等。涉及上述问题的,应提交专业执委会判定是否符合参赛资格。
(二)网络投票和初赛评选阶段(2025年9月)
大赛截止报名后,对成功入围的参赛项目在网络上进行公布,并开通网络投票通道,面向公众发起网络投票,社会大众在规定时间内(一周)可对所支持的参赛项目进行投票。投票规则为投票票数每500票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
网络投票结束后,评审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专利类项目重点评审专利产品的技术先进性、技术效果和市场规模,核心专利授权文本质量、保护范围及稳定性,项目中已布局其他相关专利的数量、类型和质量等因素。商标类项目重点评审商标品牌市场竞争力、商标注册和保护、消费者感知和商标品牌发展等因素。
初创组、成长组的专利类和商标类项目最终根据评委打分和网络投票进行综合评分和排名,择优选取300个项目进入决赛,即初创组和成长组各择优晋级150个项目,其中每组专利类晋级120个,商标类晋级30个。初赛评审结果通过大赛官网、公众号进行公示及公布。
(三)决赛评选和对接阶段(2025年10月—11月)
1.赛前培训。针对晋级决赛的参赛项目开展培训。
2.项目路演。重点包括:通过现场展示和讲解的方式,对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商业规模及执行团队和配套资源支持进行阐述,并针对企业发展战略重点论述高价值专利培育和布局的思路、方法,布局的专利数量、类型和质量,项目海外布局申请、产品关联度、标准相关性,以及培育流程规范和培育创新方法,新增布局专利情况,专利运营情况;商标品牌未来发展的战略规划、规范流程、衍生布局的构思以及新兴市场应用等关键问题展开阐述。
3.现场答辩。由评审专家对路演项目中的核心问题进行提问,路演项目的参赛主体进行答辩。
4.评审打分。由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点评、提出指导意见并进行打分。
5.综合评定。执委会根据项目最终得分以及参赛主体信用信息情况,按照奖项设置,综合评定获奖项目,并通过大赛官网、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由执委会审核异议理由成立的,相关项目取消进入获奖名单的资格,并按分数增补(增补项目重新公示5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6.现场观摩对接。决赛现场将邀请相关部门、产业园区、上下游企业、投融资机构、服务机构等组成观摩团,现场观看项目路演,与有意向的项目对接交流,进一步推进优秀项目的成果转化运用。
(四)颁奖总结阶段(2025年12月)
大赛颁奖大会拟于12月上旬举行,对获奖单位进行表彰,总结大赛经验,发放大赛奖金。
六、评审办法
(一)大赛评审原则
1.自愿性原则,由广大参赛主体自愿提出参赛申请。
2.独立性原则,独立于利益相关方开展评价。
3.客观性原则,以客观事实为依据来开展评价。
4.公正性原则,公平正直评价,不偏袒任何利益方,评委采取回避制度。
5.科学性原则,评价方法和理论科学合理,结论可靠可信。
(二)大赛评审标准
大赛从市场竞争力、知识产权布局、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运营、商业价值实现、商标品牌注册和保护等维度来设立评审标准并由执委会在大赛启动后公开发布。
七、奖项设置
(一)本届大赛设金奖、银奖、优秀奖共60项,奖金总额360万元。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金奖10项:初创组、成长组各5项(其中专利类各4项、商标类各1项),奖金20万元/项。金奖奖金合计200万元。
银奖20项:初创组、成长组各10项(其中专利类各7项、商标类各3项),奖金5万元/项。银奖奖金合计100万元。
优秀奖30项:初创组、成长组各15项(其中专利类各10项、商标类各5项),奖金2万元/项。优秀奖奖金合计60万元。
除奖金外,以上奖项将同时获得相关奖杯和证书。
(二)设专项奖励共50项(无奖金奖励),具体设置如下:
投资潜力奖20项:初创组、成长组各10项(其中专利类各7项、商标类各3项)。
转化运用奖20项:初创组、成长组各10项(其中专利类各7项、商标类各3项)。
网络人气奖10项:网络投标票数排名前10项(其中专利类7项、商标类3项)。
(三)同一参赛主体,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包含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可重复获得同类型金奖,且获奖总数不得超过2项。奖项将根据成绩排名去重录取。已获得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项目不可重复获得专项奖励。
(四)晋级湾高赛决赛的项目将获得奖励证书。
(五)为激励省内各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湾高赛的支持,设立最佳组织奖。
八、成果运用
(一)对于有在大湾区落地转化意向的参赛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享受大湾区内地九个地市人民政府有关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知识产权等落地转化实施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各地市积极出台政策,吸引优秀湾高赛项目落地转化实施。
(二)对省内优秀项目,若有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和证券化意愿的,由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积极予以支持,提供便利化服务。
(三)优先推荐晋级决赛的中小企业加入国家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
(四)依托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重点园区知识产权综合运营服务中心资源优势,为参赛项目知识产权运营、落地转化提供支撑服务。
(五)主办地惠州市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利用好本地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园区等为参赛项目提供专利成果运营、落地转化相关资源对接服务。
(六)对于决赛获奖的广东省内专利类项目,其参赛核心专利可由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推荐参评广东专利奖,不占推荐名额。
(七)对于大赛获奖的项目,参赛主体可以在其专利产品上标注“湾高赛”名称、LOGO及包含届次在内的规范奖项名称。
(八)参赛项目可免费参加大赛组织的各类对接会,与产业园区、服务机构、金融机构、资本市场等面对面对接交流,大赛将为参赛团队提供创造、运营、保护等全方位支撑服务,助推参赛项目转化落地。
九、媒体宣传
围绕赛事重要环节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多媒体的立体宣传。积极利用视频、文字、图片、海报等方式,在各大中央媒体、省级媒体、港澳媒体,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站、湾高赛官网、湾高赛公众号等宣传渠道对大赛进行广泛宣传推广。
十、赛事监管
为保障本届湾高赛赛事公平公正,保证办赛效果,设置以下赛事监管方式,规范参赛与获奖管理。
(一)参赛承诺
参赛主体须在报名参赛时签署参赛承诺书以及相关法律文件,承诺对参赛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服从大赛工作方案、规则和执委会对赛事的各项安排,承诺在内地及港澳地区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无不良经营记录和不存在与其他注册商标存在争议等情况,如被发现存有弄虚作假、恶意隐瞒等行为,承诺放弃参赛资格;如有获奖的参赛主体出现上述行为,由执委会撤销授奖、追回证书和奖金,并予以公布,且对该参赛主体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二)举报投诉
比赛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针对不符合参赛要求的项目向执委会提出举报投诉,但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执委会根据核查结果判定是否符合参赛资格。
(三)公示与异议
大赛对晋级与获奖结果实行异议制度。进入初赛、决赛以及获奖单位等名单,将通过大赛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执委会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和有效的证明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写明通信地址以及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法定代表人姓名以及联系电话。凡是匿名或者单位未盖公章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执委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查并进行处理。
(四)申诉与仲裁
1.参赛单位有权对不符合竞赛规定或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等行为提出申诉;
2.申诉时,应递交由参赛团队负责人亲笔签字同意的书面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经过、发生的时间、涉及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3.申诉时效:行为发生后2天之内提出申诉,超过时效的申诉不予受理;
4.仲裁处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诉报告之后,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审查结果报执委会批准后,以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5.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得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6.有关申诉与仲裁,向大赛仲裁委员会提交。
(五)获奖承诺
获奖项目在参赛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公平竞争行为的,或获奖主体发生不良经营现象、违法违规事项的,经执委会调查核实。若情况属实者,由执委会提出撤销授奖意见,经大赛主办单位审议批准后,由执委会撤销授奖、追回证书和奖金,并予以公布。
(六)监管部门
由承办单位指派相关工作人员与大赛指导专家、法律专家共同组成赛事监管部门,承办单位负责赛期具体执行相关事务,法律专家负责起草并审核相关法律文件,指导专家对大赛整体事项进行监督,监督结果报执委会确认后进行处理。
(七)免责声明与律师声明
大赛委托律师事务所草拟免责声明并出具律师声明,明确比赛性质,避免背书风险。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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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21年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工作方案.pdf |
2021年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工作方案.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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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科技查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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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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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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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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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国家标准.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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