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州市番禺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
一、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
1.申报主体
番禺区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属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中提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企业;
(2)申报单位的主营业务已纳入番禺区2023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3)申报单位具有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基础,累计专利申请量不少于50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5件。
3.项目任务
(1)建设1家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
(2)制定1份高价值培育布局中心管理办法;
(3)建设创新成果评估机制,完成创新成果评估报告不少于5份;
(4)开展企业专利微导航工作,完成专利微导航报告1份;
(5)培育不少于1个高价值专利组合,包括围绕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专利不少于20件;
(6)组织知识产权相关培训、公益研讨沙龙、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等活动不少于2次,参加人员不少于50人次。
4.项目补助形式、数量及经费安排
前补助项目。本项目实施期自合同生效后不超过12个月,计划立项1项,经费不超过30万元,按项目合同约定支付。
5.申报材料
(1)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盖章)。
(2)开展本项目的工作方案。
(3)项目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4)申报单位银行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等相关资料(盖章)。
(5)申报单位认为能证明承担项目能力和工作方案可行性的相关佐证材料。
(6)申报项目材料需要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5份;电子版材料(盖章)制作成彩色PDF文档,申报材料清单中的(1)(2)需另外提供WORD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