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广州市第二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专利导航项目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粤市监规字〔2021〕6号)、《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知规字〔2023〕1号)和省、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要求,现制定《2025年度广州市第二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8月15日9:00至9月10日(星期二)17:00时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申报人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核算和会计制度,具有完成知识产权项目的工作基础和实施条件,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符合省、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和本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二)申报材料。申报人须将申报材料原件扫描后按顺序制作成彩色PDF格式电子版,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在申报系统中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
(三)合法性承诺。申报人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报人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虚报、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区)知识产权局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追回专项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同时满足。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
详细指引请阅读附件3《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网络申报操作指引》。
2.窗口申报
申报人如不方便使用网上申报,可带齐申报材料,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办理。咨询电话:38920291。
(二)受理审核
区知识产权局按照辖区管理原则,推荐申报项目。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申报项目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工作。
(三)项目入库
本申报指南适用于省、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工作,不受同一申报人年度申报前补助项目不超过三项的限制;申报项目将按照专家评审结果排序进入资金项目库,择优纳入2025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资金预算计划。
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项目
(一)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
1.申报人
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
2.申报条件
(1)本项目服务评议对象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公共财政支持或使用国有资产5000万元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合资合作项目、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项目以及企业并购、企业上市等经济活动。
②使用国有资产2000万元以上的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专利实施等科技创新项目。
③500万元以上的重要人才(或团队)项目。
④关系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的技术转让、技术合作、专利转让、专利许可、商标转让、技术装备进出口以及其他涉及知识产权的重大项目。
⑤其它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涉及知识产权的经济和科技活动。
(2)申报人于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已完成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分析评议成果在“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完成备案。
(3)申报人或所委托的服务机构应具备开展分析评议所必须的信息资源、分析工具等软硬件设施,设有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业务部门或专职从事知识产权分析服务的专业人才(团队)。
(4)评议对象未获得相同主题或近似主题的各级财政项目立项。
(5)原则上,同一申报人年度申报本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3.项目补助形式、数量及经费安排
后补助项目。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经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项目立项数量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和财政资金情况确定,每项扶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
4.申报材料
本项目申报材料除有特别要求外,统一提供原件的彩色PDF格式扫描件。
(1)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书(盖章)。
(2)申报人与合作服务机构的合作协议或委托协议(有合作服务机构的提供)。
(3)分析评议成果在“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备案截图。
(4)分析评议报告。
(5)分析评议报告运用情况材料。
(6)银行开户材料或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7)申报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可使用电子证照)。
(二)专利导航项目
1.申报人
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以及重点园区等。
2.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具备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分析服务所必须的信息资源、分析工具等软硬件设施,设有知识产权信息分析业务部门或5人以上从事知识产权分析服务的专职人员(团队)。
(2)项目组主要成员应连续在相关产业领域或经济管理领域从业3年以上,具备相关产业领域情报搜集和研究分析能力,掌握知识产权信息分析研究方法。
(3)申报人于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已完成区域规划、产业规划、企业经营、研发活动或人才管理项目的专利导航服务,区域规划、产业规划类导航须为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新兴优势产业或未来产业且近3年来未开展专利导航的细分领域。
(4)专利导航成果在“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完成备案,并已在区域产业发展规划、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决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及其他类型场景中发挥直接作用或取得实际成效。
(5)该导航项目未获得各级财政项目立项。
(6)原则上,同一申报人年度申报专利导航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其中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数不超过1项。
3.项目补助形式、数量及经费安排
后补助项目。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经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项目立项数量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和财政资金情况确定,区域、产业规划类每项扶持金额不超过80万元,其它类每项扶持金额不超过15万元。
4.申报材料
本项目申报材料除有特别要求外,统一提供原件的彩色PDF格式扫描件。区域规划类、产业规划类项目在申报系统中的“产业规划专利导航项目”事项进行申报,本项目的其他项目在“研发活动专利导航项目”事项进行申报。
(1)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书(盖章)。
(2)申报人申报专利导航项目的业绩成果材料(包括专利导航报告、专利导航报告运用情况材料等)。
(3)专利导航成果在“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备案截图。
(4)其他与项目有关的材料。
(5)银行开户材料或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申报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可使用电子证照)。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书 | 我要办理 | ||
| 2 | 申报人与合作服务机构的合作协议或委托协议 | 我要办理 | ||
| 3 | 专利导航成果在“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备案截图 | 我要办理 | ||
| 4 | 银行开户材料或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我要办理 | ||
| 5 | 申报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 我要办理 | ||
| 6 |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材料 | 我要办理 |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