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广州市第二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项目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粤市监规字〔2021〕6号)、《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知规字〔2023〕1号)和省、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要求,现制定《2025年度广州市第二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8月15日9:00至9月10日(星期二)17:00时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申报人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核算和会计制度,具有完成知识产权项目的工作基础和实施条件,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符合省、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和本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二)申报材料。申报人须将申报材料原件扫描后按顺序制作成彩色PDF格式电子版,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在申报系统中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
(三)合法性承诺。申报人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报人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虚报、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区)知识产权局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追回专项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同时满足。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
详细指引请阅读附件3《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网络申报操作指引》。
2.窗口申报
申报人如不方便使用网上申报,可带齐申报材料,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办理。
区知识产权局按照辖区管理原则,推荐申报项目。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申报项目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工作。
(三)项目入库
本申报指南适用于省、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工作,不受同一申报人年度申报前补助项目不超过三项的限制;申报项目将按照专家评审结果排序进入资金项目库,择优纳入2025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资金预算计划。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项目
(一)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项目
1.申报人
在广州市从事经营活动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社会团体组织。
2.申报条件
(1)申报人具备开展知识产权托管工作必要的物质技术条件,有固定经营场所,配备3名以上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建立较完善的知识产权工作制度,有一定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和经费投入。
(2)托管服务对象属于依法登记注册并符合国家关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者微型企业有关划型标准的企业。
(3)具备开展中小微企业专利托管服务能力(包括提供战略规划、制度建设、信息利用、贯标辅导、导航分析、申请获权、权利维持、权利维护、价值评估、运营转化、侵权保护、风险控制、培训讲座和专利产品备案登记代办等服务)。
(4)具有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的成功案例和丰富经验,本年度累计服务或签约在广州市从事经营活动的中小微企业50家(含)以上,为每家企业提供专利托管服务2项(含)以上,且获得被服务企业肯定评价的。
(5)被托管的知识产权小微企业须在广州市从事经营活动,有固定办公场地和工作团队,且拥有至少1件以上的有效发明专利,当前在申请专利达3件(含)以上。
(6)申报人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3.项目任务
(1)知识产权咨询托管。开展科技、知识产权政策咨询,定期整理相关政策、案例等资讯并推送给企业,为企业提供日常项目政策咨询;开展竞争对手监测,定期监测其知识产权发展动态,并形成简报;支持企业制定发展规划、年度知识产权发展方案等,提供知识产权规划咨询。服务企业100家以上,提供知识产权监测产品12份(月刊),为20家以上企业提供针对性知识产权咨询报告。
(2)健全项目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和管理制度,指导托管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工作。协助托管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指导托管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相关制度。协助20家以上企业完成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制度体系建设。
(3)知识产权申请管理托管。协助企业开展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的申请与布局,开展专利、商标申请前检索,申请文本、中间文件、官方发文、授权文本归档,案件状态更新监测,协助企业开展费用和期限管理,进行年费监控,年度费用记录和预测,不同阶段的期限提醒等。服务企业50家以上,提供知识产权分析检索报告20份以上。
(4)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托管。组织系列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活动,通过知识产权沙龙、培训交流会等形式,为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提供知识产权交流培训。扩大知识产权宣传效果,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知识产权宣传信息不少于100条。举办不少于2期托管企业知识产权专题培训班,每期培训课时不少于2天,每期培训人数不少于60人次。举办1期市级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专题培训,时间1天,培训人数不少于60人。
(5)推动托管企业转让(受让)、许可(被许可)专利20件(次)以上。
4.项目补助形式、数量和经费安排
前补助项目。本项目实施期自合同生效后不超过12个月,项目立项数量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和财政资金情况确定,扶持金额每项不超过25万元。
5.申报材料
(1)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书(盖章)。
(2)申报人开展本项目的专业能力及业绩成果材料,人才资质、单位荣誉、服务资源等材料。
(3)开展本项目的工作方案。
(4)银行开户材料或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申报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可使用电子证照)。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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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书 | 我要办理 | ||
| 2 | 申报人开展本项目的专业能力及业绩成果材料,人才资质、单位荣誉、服务资源等材料 | 我要办理 | ||
| 3 | 开展本项目的工作方案 | 我要办理 | ||
| 4 | 银行开户材料或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我要办理 | ||
| 5 | 申报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 我要办理 |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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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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