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入库
政策依据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24〕50号)的要求,为做好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奖补对象
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含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已获得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的企业。
扶持范围及额度
企业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并在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给予补助(时间、额度核定以利息单实际发生额为准),补助金按照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地市入库评审标准
各地市根据以下评审标准择优排序入库。
(一)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
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二)专业化指标。
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为正增长。
(三)创新能力指标。
珠三角:上年度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4%以上。
粤东西北:上年度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3%以上。
(四)其他。
重点支持属于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拥有国家级产业人才的企业、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领域的企业入库。
其他事项
省财政资金奖补对象指在广东省注册登记的企业,不含深圳市企业,深圳市可参照执行。全省入库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000家,各地市推荐入库超总名额时,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结合各地市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占比、地市推荐入库排序等原则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