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广东省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地市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能力提升计划后补助
政策依据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强化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加快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链,省科技厅现发布2026年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要求
(一)在国家、省级科技计划信用信息中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有相关社会领域信用失信记录的,在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的涉案信息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不允许申报。
(二)同一个专题同一家单位仅限申报一个项目,同一专题申报两项及以上项目的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
(三)申报单位应坚持诚实守信原则,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严禁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将收回财政资助资金,并按有关规定将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行为管理,与其他社会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2.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3.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列为异常机构,或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等情形;最近三年受国家或地区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或存在重大事项正在接受司法部门、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
专题背景
根据《广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分中心建设运行工作指引》,为进一步强化广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各地市分中心(以下简称“各地市分中心”)“扶优汰劣”机制,持续提升各分中心服务能力和水平,激发各分中心服务新动能,设立本专题。
申报对象
纳入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序列的各地市分中心。
支持方式和强度
根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由广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对各地市分中心针对 2023-2024 年度工作情况开展综合监测评估工作,评估采用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计算结果,其中:定性评估包括建设方向与总体定位、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管理及合作机制、政务支撑等方面;定量评估主要根据各分中心开展科技信贷、创业投资、上市辅导和其他科技金融活动数据作为依据计算。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根据评估结果,对考核优秀、良好等级的分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 50 万元和 30 万元后补助;考核合格的,继续纳入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序列;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纳入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