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专题
政策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53号)和《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实施方案》(粤办发〔2024〕43号)等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科学普及工作,促进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更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强省建设,现发布2025~2026年科学技术普及专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方式
根据不同类型项目采取竞争择优、事后奖补、定向委托等方式,经申报、推荐、审核、评审等程序步骤遴选立项项目。竞争择优类项目每个专题的有效申报单位若少于3家,则不予评审立项。立项项目按程序审核报批后纳入项目库管理,视2025~2026年财政预算和项目落地情况择机出库支持。
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主要为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具体要求详见指南)。
(二)申报单位应提供申报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合作协议、承诺函等佐证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提供承诺函,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避免出现本单位领导、本领域高端知名专家挂名现象。属于事前立项的,项目一经立项,系统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自动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和申请变更。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现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6.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7.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
(四)联合申报要求:
1.除项目牵头单位外,项目参与单位不超过2个。
2.项目主要参与人员中如含有其他单位的人员(包括在校学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项目参与单位,应在申请书填写项目参与单位信息,并签订合作协议,不得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报。
3.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应当在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协议,并明确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经费分配、成果归属等情况。项目牵头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原则上分配省级财政资金最大份额。
竞争择优类项目
专题一、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科技场馆科普基础条件提升建设
执行期限:3年。
支持方式:事前立项,支持强度不超过300万元/项。计划立项不超过1项。
项目内容: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科技场馆提升科普基础条件,升级改造现有科普展品展项、更新开发科普展教资源、培养壮大科技辅导员队伍,促进示范效应好、带动作用强的综合性科技场馆建设,进一步优化科普资源区域平衡,助力乡村振兴,打造区域科普主阵地,培养青少年学生科学精神,提升科学素质。
考核指标:完成升级改造场馆(不包括办公区)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配套科普展品不少于40件/套、数字化终端不少于1套;新开发科普教育课程不少于10项;配备专兼职科技辅导员不少于10人;承诺年开放天数不少于200天,设计年接待人数不少于10万人次。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性科技场馆类单位(指以科学教育为核心,面向公众开放的公益性、综合性科技场馆),场馆必须已建成并投入使用超过5年,场馆(不包括办公区)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应获所在地市科技局推荐,每个地市推荐不超过2家单位,提供推荐函;申报单位应提供项目建设计划方案,承诺配套资金不少于100万元,提供配套资金承诺函;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基础建设和装修以及办公区等非面向公众提供科普服务的场地升级改造;本专题往年已获立项的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不得申报。
专题二、广东省科普创新展示活动
执行期限:1年。
支持方式:事前立项,支持强度不超过300万元。计划立项不超过1项。
项目内容: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科普从业人员、科普志愿者积极投身科普工作,整合社会资源,多元化参与科普工作,围绕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及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全面宣传科技创新成果、传播科学知识、展示推广应用科技创新及成果科普化产品,促进科普产业发展,弘扬科学精神,推动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两个同等重要”论述在南粤大地落地生根。
考核指标:举办广东省科普创新展示系列活动。举办科普创新展主场活动1次,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设置科技科普政策、大国重器、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助力乡村振兴、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健康生活、科普互动体验等展区,参展单位不少于50家,覆盖知名科研机构、实验室、高校、科技企业和科普基地等领域,参展展品不少于100件/套,以实物、模型、图文、多媒体视频、互动体验等多种形式充分展示广东在科技创新方面的实力和潜力,主场活动时间不少于3天。组织科普工作研讨交流不少于1次。组织院士专家科普讲座不少于3场。组织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等科普参观见学活动。活动在市级(含)以上主流媒体宣传不少于50次(其中在国家级、省级报刊媒体宣传不少于30次)。活动线下参加人数不少于1万人次,网络传播曝光量不少于8000万。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为广东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申报单位应具备组织举办省级及以上大型科普活动、科普展览和科普传播的实施经验和成功案例,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专题三、青少年近视防控科学普及与先进技术示范应用
执行期限:2年。
支持方式:事前立项,支持强度不超过200万元。计划立项不超过1项。
项目内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社会都要行动起来,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等8部委联合发布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国家卫健委印发的《近视防治指南(2024年版)》,广泛开展青少年近视防控科学普及与先进技术示范应用系列活动,加快普及眼科学技术知识,深入推动先进眼科科研成果科普化,高质量助力我省眼健康科普体系建设,为实现国家2030年近视防控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考核指标:创作眼健康科普图书、视频、音频等科普内容不少于30项;组织眼健康科普讲座、科普竞赛、科普进校园等科普活动不少于10场次,优先前往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校园科学馆(室)建设试点示范学校开展系列活动;创研近视防控主题科普展览不少于1项;建设近视防控示范点不少于2个(珠三角地区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各1个),服务学校、企业、军营、社区等主体不少于50个;开展智能化眼部疾病筛查和健康科普,服务公众不少于100例;系列活动总受众不少于10万人次;活动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报刊媒体或网络宣传不少于50篇次,总曝光量不低于500万。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为设有眼科相关专业的高校、科研院所,设有眼科相关科室的综合性医院,眼科医院等单位;申报单位应具备一支较为专业和稳定的科普人才团队,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专题四、粤港澳青少年科普交流活动
执行期限:1年。
支持方式:事前立项,支持强度不超过20万元/项。计划立项不超过7项。
项目内容:组织粤港澳三地青少年相互开展科普交流实践活动,增进三地青少年彼此友谊,促进粤港澳深度融合,提升科技创新认知力、创新力和运用力。
考核指标:组织粤港澳三地青少年开展相互参观学习、冬夏令营、科普研学等科普互动交流活动不少于6场/次,总参与人数不少于300人次,其中在香港或澳门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参与活动的港澳青少年不少于50人次;活动在报刊、媒体或网络宣传不少于10次。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申报单位应具有粤港澳交流活动组织实施经验和成功案例,具备健全的安全保障机制和应急预案,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申报单位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和营销活动。
专题五、广东省科普能力提升培训
执行期限:1年。
支持方式:事前立项,支持强度不超过100万元。计划立项不超过1项。
项目内容: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实施方案》《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组织举办广东省科普能力提升培训活动,重点面向各地市科技局(委)分管科普工作领导,科普行政、科普基地业务管理人员,科普工作者和科普从业人员,中小学科技辅导老师等人群,推动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融合发展,助力广东更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强省建设。
考核指标:组织举办广东省科普能力提升线上线下培训活动。线下培训活动不少于2次(省内省外各不少于1次),培训地点原则上为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科普创新平台载体(优先考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省级及以上科普教育基地,大型综合性科普场馆等),总培训天数不少于3天,培训内容需包含科普基地实地参观、专家科普创新发展理论授课、经验分享和座谈交流等环节;线上培训不少于1次;培训总人数不少于200人次,培训对象应当覆盖全省21个地市。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为广东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申报单位应具有专业科普人才团队和组织省级及以上科普活动的实施经验和成功案例,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事后奖补类项目
专题六、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科技教育专项奖补
奖补对象:广东省内围绕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相关领域(如机器学习、计算机视觉、智能机器人、生物识别、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能制造、大数据处理、自动驾驶等),以科普讲座、科普论坛、科普研学、科普展览、科普实验、科普活动等形式,面向社会公众尤其是青少年广泛开展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科技教育活动的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科普场馆等。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须在奖补对象范围内,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在广东省范围内真实有效地组织开展各类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科技教育活动并同时达到以下3项基本条件。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1.实际举办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科技教育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科普讲座、科普论坛、科普研学、科普实验等)不少于10场次;
2.线下组织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科技教育活动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
3.在报刊、媒体、网络平台开展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科技教育科普宣传活动,累计传播量(点击量、转发量、收视率等)不少于100万。
支持方式:事后奖补,支持强度不超过30万元/项。计划立项不超过13项。
专题七、广东特色专题科普场所奖补
奖补对象:广东省内发挥学科、专业、行业、技术等特色优势,通过专业化展陈设计、互动体验及创新教育形式,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促进提升科学素养的科普场所。需符合以下要求:
1.科普主题聚焦。围绕某一专业领域开展深度科普。
2.科普形式多元。融合互动展品、多媒体技术、实验演示、科学演示等手段增强参与性、体验感。
3.科普教育导向。注重科学思想传播与知识技术普及,结合地方特色或专业优势打造品牌活动。
4.科普公益服务。科普场所须免费向社会开放,承担公益性科普职能,推动公民科学素质提升。
综合性科普场馆不在本专题奖补对象范围内。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须在奖补对象范围内,且每年免费对外开放天数不少于200天,需提交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场所运行、开展科普工作、科普经费投入等
情况报告,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科普场所依托的法人单位每单位申报不超过2项。
支持方式:事后奖补,支持强度不超过20万元/项。计划立项不超过10项。
定向委托类项目
专题八、依托省综合性科技场馆开展重点科学技术普及活动
执行期限:1年。
支持方式:事前立项,支持强度不超过800万元,定向委托广东科学中心承担。计划立项1项。
项目内容:充分利用和发挥广东科学中心具备良好的科普工作基础、完善的科普服务设施、丰富的活动组织经验和突出的活动组织能力等综合优势,结合广东省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融合发展的需要,策划组织实施具有广东特色的科普品牌活动,进一步打造和提升我省重大科普品牌活动知名度、影响力,更好地营造科普氛围。
考核指标:开展科普理论和新技术应用研究;举办广东省科普讲解大赛;举办广东省创意机器人大赛;组织开展广东“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科普大咖+互联网”活动不少于3次;组织开展科普援疆援藏活动不少于2次;配合举办广东科普嘉年华活动;完成累计不少于365条科普信息传播;推动广东省科技馆研究会、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馆联盟等科普组织科普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系列活动不少于4次等。
专题九、依托主流传播平台开展常态化科普传播活动
执行期限:1年。
支持方式:事前立项,支持强度不超过300万元,定向委托广东广播电视台承担。计划立项1项。
项目内容:按照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广东广播电视台平台宣传优势,持续创建面向社会大众的特色品牌科普节目,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画面、融媒体立体化传播,营造科普氛围,培养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养,助力更高水平的科技强省建设。
考核指标:培育“1+1+N”科普特色节目(1个品牌科普电视专题片《振翼》,不少于5集,每集不少于15分钟;不少于1部“大湾区科学论坛”科技创新展示片,每部时长约5分钟;N个特色专栏,创作录制不少于20期科普专栏节目),运用融媒体技术手段制作并在黄金时段播出,采用通俗易懂、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方式,联合各大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开展系列公益性科普传播活动,科普专题片轮播展映不少于30次,科普专题广播不少于180条,网络曝光量不少于1000万,配合联动全国科普月、大湾区科学论坛、科普创新展示活动等重大科技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报道。
专题十、2026年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执行期限:1年。
支持方式:事前立项,支持强度不超过100万元,定向委托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承担。计划立项1项。
项目内容:对接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及青少年科技教育创新成果大赛,举办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有关活动,进一步扩大和强化创新大赛品牌的影响力,发挥各地成果带动作用,持续培养宏大的科技创新生力军。
考核指标:选拔不少于100名全省各地骨干科技辅导员参加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举办不少于4场专题活动,其中评选不少于10个优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项目参加全国赛,争创佳绩;回收不少于100份活动评价调查问卷,满意率不低于85%;在国家级、省级报刊媒体或网络宣传不少于10次;开展科技创新教育融入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校园科学馆(室)系列科普活动3场次。
专题十一、2026年广东省青少年发明创新及科技实践系列活动
执行期限:1年。
支持方式:事前立项,支持强度不超过100万元,定向委托广东发明协会承担。计划立项1项。
项目内容:对接中国发明协会及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相关活动在广东落实落地,举办广东省青少年创新思维及科技实践大赛等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启迪青少年创新思维,大力培养创新创业后备人才。
考核指标:组织全省及港澳地区中小学生参加省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活动和省青少年创新思维及科技实践大赛,其中省内不少于200所中小学、500名科技辅导员、3000名学生参加相关竞赛,相关活动总参与人数达12000人次以上;举办不少于10场专题培训及相关推广活动;推荐优秀选手、队伍、成果作品参加全国性以及国际性的创新思维类、科学发明实践类赛事,争创佳绩;在国家级、省级报刊媒体或网络宣传不少于3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