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企业创新计划生物医药产业创新补助(第一批)研发服务补助方向
一、支持范围
申报本方向补助的机构应具备相应资质,即GLP机构需拥有药物GLP认证批件且服务发生时间需在批件有效期内;合同研究机构(CRO)的营业范围需包括医药研发服务等相关内容;生物医药产业中试平台需拥有药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且服务发生时间需在许可证有效期内。
本地GLP、CRO机构、生物医药产业中试平台等研发服务机构,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与本研发服务机构无投资关系的本市生物医药企业提供生物医药研发技术服务,可申报该类补助,以服务收入发票开票日期为准。
二、补助标准
机构为企业提供生物医药研发服务的,按申报机构开具的服务活动发票金额(需与经认定登记的合同对应)的5%给予补助(以专项审计报告披露的发票总额〔不含税〕进行计算补助,且申报金额〔万元〕小数点保留4位),同一申报单位同一年度内累计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相关补助的比例和限额均为上限数额,具体政策扶持金额根据本年度财政预算情况按比例调整。
三、申报材料。
(一)广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创新补助资金申报书(类别四)。
(二)申报单位为视同法人单位统计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须在单位注册“广州科技GI”前致函市科技局说明情况,并提供《营业执照》和纳统证明材料。
(三)机构服务资质证明(GLP机构提供药物GLP认证批件,CRO机构提供记载有医药研发服务等相关营业范围的工商登记证明材料,生物医药产业中试平台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四)2023年生物医药研发技术服务专项审计报告(按年份列表披露合同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委托单位名称、委托单位注册地址、委托单位是否属于生物医药企业、技术合同登记编号、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名称、委托服务内容、对外服务收入、发票号、发票代码、发票金额〔不含税〕、发票日期),未按要求披露部分将予以核减。同时审计报告需披露委托机构与研发机构有无投资关系。
(五)技术服务委托单位(生物医药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临床批件》《伦理审查批件》等涉伦理审查材料。(涉科技伦理审查的提供)
(七)2024年度R&D经费填报材料。(已经纳入统计部门企业研发活动统计范围的企业提供)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广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创新补助资金申报书 | 我要办理 | ||
| 2 | 申报单位为视同法人单位统计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须在单位注册“广州科技GI”前致函市科技局说明情况,并提供《营业执照》和纳统证明材料 | 我要办理 | ||
| 3 | 机构服务资质证明(GLP机构提供药物GLP认证批件,CRO机构提供记载有医药研发服务等相关营业范围的工商登记证明材料,生物医药产业中试平台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 我要办理 | ||
| 4 | 2023年生物医药研发技术服务专项审计报告(按年份列表披露合同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委托单位名称、委托单位注册地址、委托单位是否属于生物医药企业、技术合同登记编号、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名称、委托服务内容、对外服务收入、发票号、发票代码、发票金额〔不含税〕、发票日期),未按要求披露部分将予以核减。同时审计报告需披露委托机构与研发机构有无投资关系 | 我要办理 | ||
| 5 | 技术服务委托单位(生物医药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我要办理 | ||
| 6 | 《临床批件》《伦理审查批件》等涉伦理审查材料 | 我要办理 | ||
| 7 | 2024年度R&D经费填报材料 | 我要办理 |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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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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