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
政策依据
为深入推进我省海智计划工作,充分发挥科协组织对外科技合作交流的优势和作用,助力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人才强省、科技强省,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高水平人才高地,按照《广东省科协贯彻落实〈中国科协关于加强海智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园区。
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专门的工作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从事“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的管理与服务,有办公场所和条件保障。
(二)申报单位须制定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相关工作的规章制度、明确的工作任务以及建站的发展目标。
申报建站的单位,有明确的技术创新需求和技术合作项目,有自己的研发团队,日常开展国际人才交流合作、国际科技合作服务、引入和促进国际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