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遴选推荐
政策依据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壮大涉农科技领军企业,完善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企业重点实验室”)体系布局,根据《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我部拟遴选新增一批企业重点实验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遴选领域
聚焦基础前沿、国家战略、产业亟需、区域特色等研究方向,着力培育带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大技术,围绕生物育种(大豆、玉米、生猪等)、农机装备(丘陵农机、农业机器人等)、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农产品加工、农业生态环境等领域开展遴选。
遴选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企业为主申报,如联合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其他单位不超过2家。
2.技术创新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掌握核心产业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内部研发体系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较为健全,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带动能力。
3.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优先。
4.拥有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创新能力突出的研发队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30人。
5.具有独立的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或其他科研平台实体,科研条件和设施较为先进,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仪器设备价值不少于2500万元(不包括生产线上的检测、监控等仪器设备及系统)。
6.已有的科研平台运行2年以上,具有相应的运行经费,研发运行情况良好。
7.无违法违规问题,企业运营情况良好,无不良征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