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田英才荟宣传思想文化人才(影视领域)
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及《福田区重点行业人才支持与认定办法》相关规定,2025年福田英才荟宣传思想文化人才(影视领域)支持申请于即日起面向社会接受申报。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政策内容
宣传思想文化人才支持,对于文化艺术、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等领域人才,按照增量人才和存量人才并重,管理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兼顾的原则,依照个人资格条件与业务水平,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申报对象及条件
影视人才,指在影视等文化传播领域,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从事影视创作等工作的专业人员。申报人申报支持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与福田区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合作开展影视项目,三年内(以申报日为截止日往前追溯)创作完成过一部通过广东省广播电视局或广东省电影局审查的影视作品(包括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等),且该影视作品未获得同级或上级财政资金奖励;
(二)在央视黄金档已播出的电视剧中,担任过编剧、导演、总制片人、主要演员等主创职务的影视人才。
支持事项
(一)资金支持
影视人才给予20万元支持(一次性支付)。
(二)福田英才认定
按照本申请指南获得的奖金支持数额认定福田英才。单次获得资金支持20万元的,可认定为III类福田英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