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6年重大项目计划
政策依据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持续扩大有效投资,进一步保障和推动市重大项目顺利实施,更好发挥重大项目在稳投资、促投资工作的支撑作用,现启动2026年市重大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重大项目的定义
深圳市重大项目是指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投资规模较大,并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重大项目计划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重大项目计划不涉及项目立项、可研等项目决策和资金安排等优惠支持,不作为任何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具体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为准;社会投资项目资金由企业自行筹措。
经认定列入年度重大项目计划的项目,将按照行业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协调推进的责任单位,享受重大项目分级协调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条件
申报项目须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优先支持正在开展前期工作、今明两年能够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
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是市委、市政府部署推进的项目;
二是列入市级及以上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或有关政策方案的项目;
三是对全市或区域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有重要支撑作用,且在本行业中建设规模较大的项目。
2.申报单位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规模要求
申报项目根据行业分类,原则上应达到以下投资规模:
1.现代产业类项目,总投资 1 亿元及以上;
2.基础设施类项目,总投资 1 亿元及以上;
3.民生改善类项目,总投资 5000 万元及以上,其中城市更新项目总投资 1 亿元及以上。
具体细分行业及建设规模等要求详见下表。计划最终吸纳的项目数量,以经审定的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为准。


其他要求
1.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除外),以及违法违规建设的项目,不得申报市重大项目计划。
2.城市更新项目还应符合《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和《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已列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并完成实施主体确认。
(二)申报项目分类
本次申报项目按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前期项目两类进行申报,竣工项目不在申报范围。具体要求如下:
1.重大建设项目。包括重大续建项目和重大新开工项目。目前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可申报重大续建项目;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基本完善,2026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年内可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的,可申报重大新开工项目。
2.重大前期项目。已取得政府投资项目立项赋码、社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复,2026年开展前期各项筹备工作的项目,可申报重大前期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