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花都区亲商助企若干措施孵化育成奖励(2024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
一、申报依据
《花都区亲商助企若干措施》(花府办规〔2025〕1号)。
二、支持范围及奖励规定
(一)对培育原有企业2024年度首次成长为规上工业、国家高新技术、省级以上专精特新、硬科技(高精尖、单项冠军、未来独角兽)等类型企业的村镇工业集聚区、孵化载体等园区平台,每培育1家,给予园区平台运营单位5万元奖励。
(二)孵化育成奖励资金由园区运营单位统筹使用,优先用于提升园区双创环境、改造场地建设、提高孵化服务水平等。
三、申报条件
(一)孵化育成奖励:申报单位需培育园区内原有企业在2024年度首次成长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国家高新技术、省级以上专精特新、硬科技(高精尖、单项冠军、未来独角兽)等类型企业。
(二)申报单位须为村镇工业集聚区或孵化载体运营单位。
1.村镇工业集聚区:列入区级及以上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试点项目清单。
2.孵化载体:须纳入广州市登记范围,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孵化科技型企业为宗旨,为科技型初创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经营设施、创业辅导、技术支持、市场拓展、投资融资、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提高创业存活率,促进企业成长。
(三)村镇工业集聚区和孵化载体运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关系应在广州市花都区辖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配套或承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清单要求
1.封面(附件1)。
2.承诺书(附件2)。
3.花都区孵化育成奖励项目申报表(附件3)。
4.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培育原有企业2024年度首次成长为规上工业、国家高新技术、省级以上专精特新、硬科技(高精尖、单项冠军、未来独角兽)等类型企业情况证明材料:
(1)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租赁合同、孵化服务协议复印件。
(3)获得规上工业、国家高新技术、省级以上专精特新、硬科技(高精尖、单项冠军、未来独角兽)等类型企业资格相关证明材料。
6.申报对象为村镇工业集聚区的还需提供实施方案批复文件。
7.申报对象为孵化载体的需提供孵化载体认定登记证明材料。
(二)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1.纸质版材料:申报材料附上目录,按材料清单列出的顺序,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无线胶装,一式三份骑缝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电子版材料: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同时提交盖章扫描的PDF电子版材料及WORD电子版申报材料。
五、申报时间
2025年11月7日-11月20日17:00
六、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请。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于申报截止时间前报送至各相关受理点:花都区天贵路101号区政务服务大楼四楼企业服务专区“政策兑现”服务专窗,联系电话:32270731;
以上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部门审核。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单位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对材料不符要求的告知补齐补正材料或重新提交;初审完成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核实相关情况。
(三)获准奖励。对通过审核的奖励项目,按照相关工作流程进行资金报批、网上公示及资金拨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