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2025年新创业人才发展支持申报指南
一、发布依据
《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推动高质量发展重点人才激励办法〉的通知》(穗天人才发〔2024〕1号)。
二、适用范围
带项目、带资金或技术在本区创办企业的海内外人才。
三、申报对象及支持条件
申报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申报人带项目、带资金或技术在本区创办企业,企业成立时间5年以下(时间计算以2025年1月1日为限,即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20年1月1日以后),已获得100万元以上风险投资,且申报人拥有该企业不低于10%股份。
2. 申报人创办的企业属于天河区重点扶持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都市工业、建筑业、文化、现代种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未来产业(未来健康、未来信息、未来制造)以及基础教育、卫生健康等领域。
3. 申报人创办的企业所获得的风险投资单笔金额达100万元以上,须为来自非个人投资者(即企业或机构)的投资,投资已实际到位且完成相应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4. 申报企业和申报人必须遵纪守法,诚信经营。
5. 根据申报人所在企业对区综合发展贡献排名,每年支持不超过20人,每个企业限报1人。
四、支持措施
(一)一次性给予每人20万元资金支持。
(二)按照C类人才管理保障。
五、申报材料
1.《天河区2025年新创业人才发展支持申报表》;
2.申报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申报人所创办企业股权构成材料(企业章程、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等证明材料);
4.申报人创办企业获得风险投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协议、银行转账记录、股权变更登记记录)。
六、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登录“广州市天河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进行申报。此次申报无须递交纸质材料,请各申报单位保留相关材料备查,必要时受理部门将要求核对原件。
(二)材料审核。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申报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集中受理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受理通过的,进入审核环节;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在系统中退回并注明原因;对材料不齐全的申请,通知申报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材料,逾期不能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企业和人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把关并进行汇总,形成审核结果。
(三)审定结果。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审核结果报天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由天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天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网上公示。审定后的拟支持名单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及“广州市天河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形成项目支持名单。
(五)政策兑现。项目和配套服务保障措施责任部门根据支持名单落实各项支持措施。
七、申报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月7日18:00
八、办理时限
35个工作日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天河区2025年新创业人才发展支持申报表》 |
7-附件:天河区2025年新创业人才发展支持申报表.doc |
我要办理 | |
| 2 | 申报人身份证明材料 | 我要办理 | ||
| 3 | 申报人所创办企业股权构成材料(企业章程、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等证明材料) | 我要办理 | ||
| 4 | 申报人创办企业获得风险投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协议、银行转账记录、股权变更登记记录) | 我要办理 |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