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2025年医疗卫生人才支持申报指南(免申即享)
一、发布依据
《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推动高质量发展重点人才激励办法〉的通知》(穗天人才发〔2024〕1号)。
二、申报范围
杰出卫生人才、骨干卫生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基础医疗卫生人才申报范围为:2025年度新引进到天河区卫生健康系统全职工作,并纳入本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天河区卫生健康系统名医生申报范围为:天河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职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新引进杰出卫生人才
1.申报人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新纳入天河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人才,具有卫生系列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申报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较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和专业特长,承担国家重大科技计划、研发专项、重大专项或重大科技专项等重点项目,在本领域取得国家级先进水平创新成果或突出业绩;
(2)曾在国内三甲医院(或省级公共卫生机构)担任学科带头人2年以上,对学科、专业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3)具备建设省级以上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或临床重点专科的能力和水平;
(4)从事卫生健康领域科学研究,曾在国内重点高校、省级或以上科研机构、三甲医院(或省级公共卫生机构)工作,取得优秀成绩,具有成为所在专业领域学术带头人发展潜力。
(二)新引进骨干卫生人才
1.申报人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新纳入天河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人才,具有卫生系列的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申报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较好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和专业特长,承担省级以上重大科技计划、研发专项、重大专项或重大科技专项等重点项目,在本领域取得省级先进水平创新成果或突出业绩;
(2)在本学科、专业作出较突出贡献,曾在国内二甲以上医院(或市级公共卫生机构)担任学科带头人,或担任学科骨干2年以上;
(3)具备建设市级以上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以及临床重点专科的能力和水平;
(4)从事卫生健康领域科学研究,曾在国内知名高校、市级或以上科研机构、二甲以上医院(或市级及以上公共卫生机构)工作,取得优秀成绩,具有成为所在单位学科带头人发展潜力。
(三)新引进急需紧缺专业基础医疗人才
1.申报人于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新纳入天河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2.申报人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均毕业于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对应建设学科,或医学重点院校重点学科的硕士以上学历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且本科、研究生专业类别学历学位一致。
(2)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所学学科为: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射医学方向)、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等天河区卫生健康系统急需紧缺专业。
(3)在医疗卫生(限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或公共卫生类)专业领域内处于市内先进水平,曾获得过广州市卫生健康委评定的优秀人才。
(4)曾获得过医学领域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的个人竞技、比赛、评比前三名,或曾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2篇及以上(第一作者)医学领域的学术文献。
(四)天河区卫生健康系统名医生
1.申报人为天河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职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工作能力突出、业绩出色、业内认可、德才兼备,在天河区卫生健康系统全职工作满10年及以上(退休返聘人员除外)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3.申报人应符合《关于评选天河区卫生健康系统名医生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具体由天河区卫生健康局制定实施。
4.年龄原则上不超50周岁。
四、支持措施
1. 杰出卫生人才:150万元/人,3年内完成发放,并按照B类人才管理保障。
2. 骨干卫生人才:90万元/人,3年内完成发放,并按照C类人才管理保障。
3. 急需紧缺专业基础医疗人才:15万元/人,3年内完成发放,并按照D类人才管理保障。
4. 天河区卫生健康系统名医生:10万元/人。
五、约束与考核
1.新进人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的工作协议,不满5年调离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的,已领取的岗位绩效资助资金应按服务年数的比例予以退还,且停止享受相关配套服务保障。
2.杰出卫生人才、骨干卫生人才服务期间,能推动引进单位学科建设;对后备人才培养帮带有一定成果;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两篇及以上。
3.在引进的前5年内,用人单位对新进的人才实行跟踪管理考核(含试用期考核)。对不履行工作职责或无法胜任岗位或考核达不到合格等次的,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认定后取消其获得的人才资格,已领取的岗位绩效资助资金应全部予以退还,且停止享受相关配套服务保障。
六、申报材料
《天河区2025年医疗卫生人才支持申报表》。
七、申报流程
(一)名单筛选。天河区卫生健康局根据政策条款要求,会有关部门筛选符合条件的人才名单,对申报单位和人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把关并进行汇总,形成拟支持人才名单。
(二)审定结果。天河区卫生健康局将经审核的拟支持人才名单报天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由天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天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网上公示。审定后的拟支持名单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及“广州市天河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形成支持名单。
(四)通知确认。天河区卫生健康局通知获支持人才,获支持人才登录“广州市天河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进行确认,并提交相关申办信息。申办无须递交纸质材料,请拟支持人才保留相关材料备查,必要时受理部门将要求核对原件。
(五)政策兑现。项目和配套服务保障措施责任部门根据支持名单落实各项支持措施。
八、申报时间
具体时间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九、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天河区2025年医疗卫生人才支持申报表》 |
13-附件:天河区2025年医疗卫生人才支持申报表.doc |
我要办理 |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