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2024年尖端人才培育支持申报指南(免申即享)
一、发布依据
《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推动高质量发展重点人才激励办法〉的通知》(穗天人才发〔2024〕1号)。
二、适用范围
本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都市工业、建筑业、文化业、现代种业等重点扶持产业以及基础教育、卫生健康等领域,在区内企业工作且在2023年度成功申报当选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的,及入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重大人才工程的人才。
申报企业和申报人必须遵纪守法,诚信经营。
三、申报对象及支持条件
(一)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申报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申报人在成功申报当选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之前已在本区范围内的企业全职工作至今,且目前所在企业属于本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都市工业、建筑业、文化业、现代种业等重点扶持产业以及基础教育、卫生健康等领域。
2.申报人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成功申报当选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
申报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人在成功入选重大人才工程项目之前已在本区范围内的企业工作至今,且目前所在企业属于本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都市工业、建筑业、文化业、现代种业等重点扶持产业以及基础教育、卫生健康等领域。
2. 申报人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入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重大人才工程。具体人才项目名称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明确。
(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申报者
申报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申报人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成功通过天河区申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具体人才项目名称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明确。
四、支持措施
(一)在区内企业全职工作的人才成功申报当选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的,给予100万元支持,并按照A类人才管理保障。
(二)区内企业人才成功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按照国拨金额的50%给予支持;成功入选省重大人才工程的团队和个人分别给予20万元支持;成功入选市重大人才工程的团队和个人分别给予10万元支持。入选国家、省和市重大人才工程的按照入选层次分别给予管理保障。
(三)区内企业成功申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按照每人5万元给予支持。
五、申报材料
(一)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和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
1.《天河区2024年尖端人才培育支持申报表》;
2.申报人所在企业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等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3.申报人中国大陆居民身份证或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4.申报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人事合同或工作协议等任职证明以及上一年度所得税纳税清单或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二)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申报者
1.《天河区2024年尖端人才培育支持申报表》;
2.申报人依托申报企业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等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3.申报人中国大陆居民身份证或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六、申报流程
(一)名单筛选。天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政策条款要求,会有关部门筛选符合条件的人才名单,并征求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天河区发展改革局、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河区统计局、天河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天河区人民法院、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天河区税务局等相关单位意见,形成拟支持人才名单。
(二)通知确认。天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知拟支持人才,拟支持人才登录“广州市天河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进行确认,并提交相关申办信息。申办无须递交纸质材料,请拟支持人才保留相关材料备查,必要时受理部门将要求核对原件。
(三)审定结果。天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经确认的拟支持人才名单报天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天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求天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后,提交天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网上公示。审定后的拟支持名单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及“广州市天河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形成项目支持名单。
(五)政策兑现。项目和配套服务保障措施责任部门根据支持名单落实各项支持措施。
七、申报时间
2024年下半年(具体时间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八、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