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2024年技能人才支持申报指南
一、发布依据
《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推动高质量发展重点人才激励办法〉的通知》(穗天人才发〔2024〕1号)。
二、适用范围
我区重点扶持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都市工业、建筑业、文化、现代种业等)的企业从广州市以外引进或培养的技能人才。
申报企业和申报人必须遵纪守法,诚信经营。
三、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人为企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职引进或培养,且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人事合同。同一企业(集团)内部人员调整不属于申报范围。
2.申报人所在企业在我区范围内。
3.申报人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广州市技术能手、市级羊城工匠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
(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3)在区内企业工作,获得2024年度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办的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的技能人才(此项无需满足本指南第三条申报对象及条件中的第1点)。
说明:已获得2024年度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办的技能竞赛支持,后根据《广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以该竞赛名次获评“广州市技术能手”称号,同时满足本指南第三条申报对象及条件中第1点的技能人才,支持资金按差额进行补齐。
四、支持措施
新引进或培养的高技能人才,对应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或津贴,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支持;对在区内企业工作的技能人才,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办的技能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支持。
五、申报材料
1.《天河区2024年技能人才申报表》;
2.申报人所在企业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等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3.申报人中国大陆居民身份证或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4.申报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人事合同、工作协议等任职及履历证明材料;
5.申报人获得相关奖项、荣誉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证明材料(荣誉证书、通知文件等);
6.申报人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或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六、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登录“广州市天河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进行申报。此次申报无须递交纸质材料,请各申报单位保留相关材料备查,必要时受理部门将要求核对原件。
(二)材料审核。天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申报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集中受理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受理通过的,进入审核环节;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在系统中退回并注明原因;对材料不齐全的申请,通知申报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材料,逾期不能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审核部门对申报企业相关信用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并征求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天河区发展改革局、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河区统计局、天河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天河区人民法院、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天河区税务局等相关单位意见后,形成审核结果。
(三)审定结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审核结果报天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天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求天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后,提交天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网上公示。审定后的拟支持名单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及“广州市天河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形成支持名单。
(五)政策兑现。项目和配套服务保障措施责任部门根据支持名单落实各项支持措施。
七、申报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0日
八、办理时限
3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