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广州市加快推进商务领域居民生活服务业品质化发展居民服务业专题(扩大规模奖励)的通知
一、工作依据
(一)《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商务规字〔2022〕3号)
(二)《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推进商务领域居民生活服务业品质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商务规字〔2022〕5号)
二、支持范围和标准
对2025年度年营业额(不含税,下同)同比2024年度年营业额增长超过2000万元的餐饮、住宿、家政、美发、洗染企业,年营业额每增长1000万元奖励5万元,单个企业奖励上限为200万元。
三、申报主体要求
(一)依法登记注册,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内行业类别为“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行业代码为8010家庭服务、8030洗染服务、8040理发和美容服务),且实际主营业务为住宿、餐饮、家政、洗染、美发行业的企业。
(二)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依据应急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主体按顺序准备书面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和骑缝章。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和完整。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2026年广州市加快推进商务领域居民生活服务业品质化发展居民服务业专题(扩大规模奖励)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电子营业执照已上传至广州市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的可不提供);
(三)企业2024年度和2025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或专项审计报告(需在财政部备案赋码,复印件,需包括企业2024年、2025年的年度和每月度不含税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等财务信息);如企业存在集团内、市内门店合并及其他事项的,需进行申报说明。
(四)企业开户材料(开户登记银行回单或者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可以印证企业银行账号的材料)。
五、申报工作安排
(一)印发申报指南。起草资金实施方案,印发申报指南。同步在市政策兑现集成服务系统新增资金事项。
(二)组织申报。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资金。申报主体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3月16日(星期一)至3月23日(星期一)在线提交至市政策兑现线上系统(市政务中心同步为有需要的企业设置指导窗口,联系方式见附件3)。
(三)各区初审。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在广州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4月8日(星期三)前将初审意见、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市商务局。
(四)项目审核。市商务局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审核,处室对申报项目进行书面复核、现场核查、资金查重和信用核查,发文应急部门核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五)方案公示。市商务局在政务网站对资金安排方案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项目组织重审,对经重审认定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不予支持。
(六)资金拨付。计划6月前进行拨付,资金安排方案经市商务局审定并开展信用核查后,印发资金拨付通知,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其他
本奖励受市级财政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可根据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对资助金额、支持标准和拨付进度进行统一调整。